事件: 蕭望之飲鴆自殺
| 事件經過:
蕭望之是東海蘭陵(今山東蒼山西南蘭陵鎮)人,字長倩。後徙杜陵(今陝西西安東南)。昭帝時,以射策甲科為郎,察廉為大行治禮丞。宣帝地節三年(前67),劾奏霍氏擅權,得任謁者。纍遷諫大夫、丞相司直。歲中三遷,官至二知石,為宣帝所信用。後歷任少府、左馮翊、大鴻臚、御史大夫、太子太傅等職。甘露三年(前51),主持石渠閣會議 ,評議《五經》異同。宣帝臨終,任為前將軍、光祿勳、與太子少傅周堪等受詔輔政,領尚書事。元帝即位,奏言中書為施政根本,建議選用士人。以此與用事宦中書令弘恭惡交,被誣下獄。遇赦,收前將軍光祿勳印緩。數月,復賜爵內侯,給事中。後因紉恭、石顯再誣陷。初元二年(前47)被迫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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