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韩延寿死
| 事件经过:
神爵三年(前59)东郡(今河南濮阳西南)太守韩延寿接替萧望之任冯翊。因其治有政绩,声誉超过前任而受到忌妒。五凤元年(前57),御史大夫萧望之获知韩延寿任东郡太守时曾私发公款一千余万,便将此事告与丞相丙吉,以图处治韩延寿。丞相认为近年接连大赦,此事不必追究了。萧望之仍命御史到东郡调查。韩延寿闻知也让部吏查究萧望之任左冯翊时廪牺仓库发放公款一百余万的事。廪牺官受拷问后供认曾与萧望之一起舞弊。韩延寿马上上奏揭发此事,并发文要求宫门禁卫不许萧望之入宫,以此抵制他对自己的追查。萧望之上书,言自己的职责在于总管全国监察,遇事不敢不查问,但却因此遭到韩延寿的胁迫。宣帝于是不理会韩延寿,派人分别查究事实。结果,萧望之发放公款并无实据,却查出了韩延寿违法的全部事实。萧望之乃上奏检举韩延寿超越职分,行事不遵法制,犯了大逆不道之罪。宣帝交公卿论处,一致认为韩延寿先前犯下种种罪行,已属无礼,后来又诬陷执法大臣,企图以此解脱自己,可算是刁钻狡猾、大逆不道。最后,韩延寿被判死刑,弃市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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