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蓋寬饒自殺
| 事件經過:
蓋寬饒字次公,魏郡(治今河北臨漳西南)人,以明經為郡文學,以孝廉為郎,舉方正,對策高第,遷諫大夫,行郎中戶將。因舉奏非是,左遷衛司馬,案行士卒廬室,視其飲食居處,遇之有恩,衛卒服役期滿,皆願更留一年,以報厚德。宣帝嘉之,以為太中大夫,使行風俗,奉使稱意,擢為司隸較尉。志在奉公,刺舉無所回避,公卿貴戚皆恐懼莫敢犯禁,雖為司隸,子常步行自戍北邊。是時宣帝方用刑法,信任中尚書官。寬饒遂奏封事,以為方今聖道廢馳,儒術不行,以刑餘為周召,以法律為詩書。又引《韓氏易傳》言:“五帝官天下,三王傢天下,傢以傳子,官以傳賢,若四時之運,功成者立,不得其人則不居其位。”書奏,宣帝以其怨謗終不改,下其書中二千石。執金吾以為寬饒意欲求禪,大逆不道。神爵二年(前60)九月宣帝令吏追究其罪,蓋寬饒引佩刀自剄北闕下。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