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漕運定製
| 事件經過:
封建政府將所徵糧芻經水路輸往京師或其它指定地點,稱為漕運。西漢定都長安後,每年需從關東運輸大量𠔌物以滿足關中地區貴族、官吏和軍隊的需要,漕運乃逐漸制度化。漢初,每年運量衹有幾十萬石。武帝初年,增到百餘萬石,以後又增到四百萬石。元封元年(前110),根據桑弘羊的建議,武帝令民納粟補吏、贖罪,各農民又多增産,政府食儲糧食大增,漕運一度增加到每年六百萬石,一般則仍保持在每年四百萬石左右。漕運用卒達六萬人。由各地護漕都尉管理,沿途縣令長也有兼領漕事的。漕糧則輸入大司農所屬的倉。此外,在武帝邊年用兵和開發西南時,對軍隊所需的糧食也都進行了費用浩大的轉漕運輸,甚至漕轉一石,沿途要耗費很多糧食,大大加重了人民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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