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ents: 置均输
| Country: 中国
Dynasty: 西汉
Chinese Era: 汉武帝元鼎二年
Type of Event: Hot spot
Date: 115 BC
Where: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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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nt Details:
为弥补军事上的浩大开支和限制富商大贾经营购运贸易的牟利活动,元鼎二年(前115)武帝以孔仅为大农令,桑弘羊为大农丞,在郡国设置均输官。其法是将各郡国应交纳的贡物,连同输往中央的运价一起按当地市价折合为商人一向贩运出境的土特产品,就地交给输官。由均输官将其中一部分运往京师供官需或交平准出售,其余部分与均输官另行统购的物资都运往价高的地区出售,有时还将出售所得在卖地再收购当地产品,易地出售,辗转贩运交易。这样,封建政府除了得到符合需要的地方贡纳外,还可以从贩运贸易中得到大量收入,又节省了贡输转运中的不必要耗费;同时也加强了各地的物资交流,并限制限制了从事长途贩运贸易的大商人的活动。此外,政府还利用均输所得物资发展与匈奴、西域等边疆民族的贸易。均输法实施后也发生违反立法原意的一些弊病,如向民勒买并非当地常产的物品,使百姓只好贱卖自己的产品以满足均输官的要求;交纳产品时受到吏的刁难;均输官在出售产品时又往往进行欺诈等。但总的说来,均输法的推行还是起了积极作用的。据载,西汉政府一年中均输所入的帛即达五百万匹。这些收入,与盐铁官营等收入一起,不仅满足了对边境少数民族战争和守御开支的需要,而且供应了汉武帝巡行、封禅的巨额用费和赏赐支出,所谓“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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