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晏子論和同
| 事件經過:
周景王二十三年(前五二二)十二月,齊景公在沛(今山東博興縣南)田獵後返歸。晏子在遄臺(今山東臨淄東)隨侍,佞臣梁丘據驅車起到,齊景公說,唯有梁丘據跟我有協。晏子認為梁丘據衹不過是相同而已,哪裏說得上和協?齊景公問,和、同,不是一樣嗎?晏子回答說不一樣,和,好像做羹湯,用火、水、醋、醬、????、梅來烹調魚和肉,用柴禾燒煮,廚工加以調製,使味道適中,味道太淡就增加調料,味道太濃就加水衝淡。君子食用羹湯,內心平靜。君臣之間也是這樣。國君認為行,可是其中有不行的。臣下應當指出其不行的部分而使它完備。國君認為不行然而其中有行的,臣下應當指出它行的部分而去掉它的不行,因此政事平和而不違背禮儀,百姓沒有爭奪之心。現在梁丘據不是這樣。國君認為行的,他也認為行;國君認為不行的,他也認為不行。如同用清水調劑清水,誰能吃吃?如同琴瑟老彈一個聲音,誰能聽呢?和、同兩者並不一樣,道理就是如此。齊景公對晏子所說十分稱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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