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荀吳圍鼓
| 事件經過:
周景王十八年(前五二七年)秋,晉國的荀吳率軍進攻鮮虞,包圍鼓(今河北晉縣境)國。鼓國有人請求帶着城邑叛變,荀吳不允許。左右隨從說,軍隊不勞動而可以得到城邑,為什麽不幹?荀吳說,我聽叔嚮說過:喜歡所應當喜歡的,厭惡所應當厭惡的,這就會不過分。百姓知道行動的歸嚮,事情就會成功。假若有人帶着我們的城邑叛變,那麽這就是我們所極其厭惡的。別人帶着城邑前來,我們為什麽獨獨喜歡呢?奬賞我們所極其厭惡的,那麽對所喜歡的怎麽辦?如果不加奬賞,這就是失信,又用什麽庇護百姓?力量達得到就進攻,達不到就退走,應當量力而行。我們不可以想要得到城邑而接近姦,這樣所喪失的會更多。於是荀吳讓鼓國人殺了叛徒、修繕防禦設備。晉軍包圍鼓國三個月,鼓國有人請求投降。荀吳讓鼓國人進見說,看你們的臉色還能吃上飯菜,姑且回去修繕城墻,繼續堅守吧。軍吏認為得到城邑而不占取,勞動百姓而損毀武器,用什麽事奉國君?荀吳說,得到一個城邑而教百姓懈怠,又哪裏用得着這個城邑?後來,鼓國人報告糧食吃完、力量用盡,荀吳這纔占取它。荀吳不殺一人而獲勝,並將鼓國國君鼓子?鞮帶回晉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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