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罕虎赴晉
| 事件經過:
魯昭公十年(前五三二)九月,鄭國罕虎前往晉參加晉平公葬禮。臨行前,罕虎準備攜帶財禮,子産認為吊喪不要用財禮,若用財禮,一定要一百輛車,就得千人前往。千人到晉,一時回不來,財物就會全部用盡。如此耗費財物,用不了幾次國傢就會滅亡。罕虎不聽勸告,仍然堅持要攜帶財禮,認為可以把財禮用於祝賀新立的晉君。安葬晉平公以後,諸侯國大夫想拜見晉的新君。叔孫婼認為,這不合乎禮,不必請求拜見,即使請求,晉也不會允許。大傢不聽。晉叔叔嚮辭謝衆大夫,並轉告新立的晉昭公之言;喪事已圓潢完成,大夫們命令孤接見,狐正哀痛地服喪,如穿吉服相見,那麽喪禮還沒有完畢;如果以喪服相見,就是再受一次喪唁。於是大夫們不再請求拜見。罕虎將財禮全部用完,也沒有見到晉的新君。衹好返國。罕虎對子羽說,並不是難大懂得道理,而是難在實行。子産懂得道理,我連道理都懂得不夠。《書》說:欲望敗壞法度,放縱敗壞禮儀。說的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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