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州田歸晉
| 事件經過:
州(今河南沁陽東)縣原是晉欒豹的采邑。欒氏被滅以後,晉國的范氏、趙氏、韓氏爭奪這塊田地。周景王六年(前五三九),晉平公把州田賜給隨鄭簡公聘晉的鄭公孫段。周景王十年(前五三五),公孫段死。子 産替公孫段之子豐施把州田歸還晉執政大臣韓宣子。子産說,過去君主認為公孫段能夠承擔任務,因而賜給他州田。不幸他早死,不能長久享有君的賜予。他的兒子不敢占有,也不敢讓君主聽到,所以私下送給您。韓宣子辭謝。子産說,古人言:父親劈柴,兒子不能承擔。豐施害怕不能承受先人的禱祿,更何況大國的賜予?即使您執政,可以使他免於罪戾,後人如有關於邊界的閑話,那麽敝邑將獲罪,豐氏就會被討伐。您取得州田,便會使敝邑免免於罪過,又扶持了豐氏。謹敢以此作為請求。於是韓宣子接受州田,並報告給晉侯。晉平公把州田賜給韓宣子。韓宣子自己覺得有愧,便以州田與宋大夫樂大心原(今河南濟源縣西北)縣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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