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子産擇能而使
| 事件經過:
從周景王二年(前五四三)開始,子産在子皮等的支持下在鄭國主持政事,選舉賢能而加以使用。馮簡子能决斷大事。子太叔美秀而有文采,子羽能瞭解四方諸侯的政令,明白其大運動會的傢族姓氏、官職爵位、地位貴賤、才能高低,又善於辭令。裨諶能出謀劃策,但在野外策劃就正確,在城裏策劃就不行。鄭國若有外交上的事情,子産就嚮子羽詢問四方諸侯的政令,並且讓他草擬外交辭令稿,又和裨諶一起坐車到郊外去,讓他策劃,再把結果告訴馮簡子,讓他决斷。計劃完成以後,子産交給子太叔執行,和賓客交往應對。由於子産能夠作到選擇有才能的人辦理各種事務,所以,很少把事情辦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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