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鲁襄公立
| 事件经过:
鲁襄公三十一年(前五四二)六月,鲁襄公死。鲁立敬归之子子野为君。九月十一日,由于过度哀痛,子野死去。不久,又立敬归之妹齐归所生的公子禂为君。穆叔认为,按照规矩,太子死,就立他的同母兄弟;没有同母兄弟,就立众兄弟中的年长者;假若年纪相同就选择贤能;假若贤能相当就经过占卜来选定。现在,死去的并不是嫡子,何必非要立他母亲妹妹的儿子?公子禂在丧事时不哀痛,父母死反而有喜悦之色,这叫做不孝。不孝的人,很少有不出乱子的。假若立他,必然造成季氏的忧患。季武子不听,仍立公子禂为君,即鲁昭公。到安葬鲁襄公时,三次更换鲁昭公的丧服,但丧服的衣襟还像旧的一样,因为鲁昭公当时已经十九岁了,但还如孩童一般不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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