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魯襄公立
| 事件經過:
魯襄公三十一年(前五四二)六月,魯襄公死。魯立敬歸之子子野為君。九月十一日,由於過度哀痛,子野死去。不久,又立敬歸之妹齊歸所生的公子禂為君。穆叔認為,按照規矩,太子死,就立他的同母兄弟;沒有同母兄弟,就立衆兄弟中的年長者;假若年紀相同就選擇賢能;假若賢能相當就經過占卜來選定。現在,死去的並不是嫡子,何必非要立他母親妹妹的兒子?公子禂在喪事時不哀痛,父母死反而有喜悅之色,這叫做不孝。不孝的人,很少有不出亂子的。假若立他,必然造成季氏的憂患。季武子不聽,仍立公子禂為君,即魯昭公。到安葬魯襄公時,三次更換魯昭公的喪服,但喪服的衣襟還像舊的一樣,因為魯昭公當時已經十九歲了,但還如孩童一般不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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