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韋澳督徵鄭光租稅

國度: 中國  

朝政: 唐代

國君紀年: 唐宣宗李忱大中十年

事件類型: 熱門

日期: 856年   五月5日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大中十年(八五六)五月廿五日,宣宗以京兆不易治,乃命翰林學士、工部侍郎韋澳為京兆尹。澳為人公直,赴任後,豪貴斂手。國舅鄭光在京兆有數處田莊,其莊吏恣橫不法,久不納稅,韋澳將其拘留。宣宗於延英殿問澳,澳奏言其事,並稱欲依法處置。宣宗以莊吏為鄭光所親,為其說情。澳據理力爭,宣宗曰:“卿與痛杖而貸其死,可否?”又曰:“朕為鄭光故,阻卿行法,殊以為愧。”澳還府後,即杖責莊吏,督租數百斛足,方將莊吏送歸鄭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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