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李翺卒
| 事件經過:
李翺,字習之,隴西成紀(今甘肅秦安西北)人,貞元十四年(七九八)進士,授校書郎。元和(八0六—八二0)初,轉國子博士、史館修撰。十五年,遷考功員外郎,歷諸州刺史。太和(八二七—八三五)初,入朝為諫議大夫、知製誥。三年,拜中書捨人。歷桂管(今廣西桂林)、湖南(今湖南長沙)觀察使。九年,移鎮山南東,開成元年(八三六)卒,年六十四歲。李翺是唐代著名思想傢和文學家,他在《復性書》三篇及與韓愈合著的《論語筆解》等文中,繼承孔孟儒學傳統,同時又揉進佛學某些內容,開宋代理學之濫觴。在文學方面,積極追隨韓愈,倡導古文,反對駢文,主張文辭創新,“文、理、義”三者兼併。其代表作有《答朱載言》、《楊烈婦傳》、《高愍女傳》、《韓吏部行狀》等。有《李文公文集》傳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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