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李絳被害
| 事件經過:
太和四年(八三0)二月十日,山南西(今陝西漢中)軍亂,節度使李絳被害卒。絳字深之,趙州贊皇(今河北)人。貞元(七八五—八0四)中舉進士,登博學鴻詞科,授秘書省校書郎,拜監察御史。元和二年(八0七),遷翰林學士,諫止宦官吐突承璀為帥出徵,建言討伐淮西(今河南汝南)吳元濟,及處置昭義、易定事宜,以忠正直諫聞名。朝廷大政,憲宗多所詢訪。六年十二月,拜中書侍郎,同平章事。次年,以謀略處置魏博(今河北大名)事宜,緻其內部兵變,使田興率六州歸順朝廷。又奏準振武(今內蒙和林格爾北)、天德(今內蒙烏拉特前旗東)開營田四千八百頃,省費足食,邊防益固。與李吉甫不合,九年,以病罷相,授禮部尚書。十年,出任華州刺史,入為兵部尚書。十四年,出任河中節度使。十五年,復為兵部尚書。長慶元年(八二一),加檢校右僕射,東都留守。文宗即位,入朝為太常卿。太和二年(八二七),出任山南西節度使。卒年六十七歲。有《李相國論事集》傳世。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