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李繁撰《邺侯家传》
| 事件经过:
太和三年(八二九)十一月十日,敕赐前亳州刺史李繁死。李繁,德宗朝宰相李泌之子,京兆府(今陕西西安)人。贞元(七八五—八0四)中入仕为太常博士,历河南府士曹参军,累迁随州(今湖北)刺史。宝历二年(八二六),入朝为大理少卿,弘文馆学士。出为毫州刺史,发兵诛杀境内劫盗,监察御史舒舆以其滥杀无辜,未请示节度使,涉于擅兴之罪,奏请下狱。繁恐其父功业不传,乞笔纸于狱吏,撰《邺侯家传》十卷。已佚。《玉海》、《资治通鉴考异》有征引。陆辑《说海》所收《邺侯外传》乃后世伪撰,非繁原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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