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季武子作林鐘
| 事件經過:
魯襄公十九年(前五五四),諸侯國軍隊隨晉伐齊獲勝。魯季武子將齊國繳獲的兵器熔鑄為林鐘,並在銘文裏記載魯國武功。臧武仲對季武子說這不合乎禮。他認為,銘文,天子用來記載德行,諸侯用來記載合乎時令的舉動和建立的功勞,大夫用來記載徵伐。現在記載徵伐,那是降低一等;記載的功勞,那是藉助別人力量的結果;若說合乎時令,偏又對百姓有許多妨礙。用什麽載入銘文?用之物製作彝器,記載功勞,讓子孫觀看,這是為了宣揚明德而懲罰無禮。現在是藉助別人的力量來救援自己的危殆,怎麽能記載呢?不國僥幸戰勝大國,反而宣揚所得到的戰利品以激怒敵人,這及是亡國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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