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李紳、韓愈爭臺參事
| 事件經過:
長慶三年(八二三)六月,穆宗以韓愈為京兆尹兼御史大夫。按唐製,以京畿多為權貴居住之地,難於治理,故欲崇重御史臺之權威,凡京兆尹上任,必先赴御史臺參見,稱為臺參。穆宗以韓愈兼職御史大夫,故敕免其臺參,後不得為例。時宰相李逢吉結交樞密使王守澄,專製朝政,忌翰林學士李紳受穆宗恩寵,常常抑製其專權,因欲尋找藉口逐紳出翰林院。九月,御史中丞職缺,逢吉知紳性剛,薦其充任,欲使其與韓愈爭論。韓愈任京兆尹的製書下達後,李紳果然彈劾韓愈未臺參之事。愈以敕令特免臺參,與之爭辯。二人文牒往來,朝議嘩然。李逢吉奏稱二人不合,十月五日穆宗遂兩罷其職,以韓愈為兵部侍郎,李紳為江西(今江西南昌)觀察使。韓、李二人不服貶逐,入見穆宗。穆宗令二人敘事情經過,方知被李逢吉所乘。十一日,詔以韓愈為吏部侍郎,李紳為戶部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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