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裴延齡詭言欺君
| 事件經過:
貞元九年(七九三)七月二十七日,戶部侍郎裴延齡上奏說:“自判度支支部以來,檢責諸州所欠負錢八百餘萬緡,收諸州抽貫錢三百萬緡,呈樣物三十餘萬緡,請別置欠負耗剩季庫以掌之”。德宗詔從之。其實所奏欠負錢都是貧人無力償者,衹存其數而已。抽貫錢給用已盡,呈樣,染練皆是左藏庫正物。延齡徙置於別庫,虛報數字以欺惑德宗。德宗即信之,以為延齡能富國而寵之,實際並沒有增加,徒費官吏簿書而已。京城西濕地生蘆葦數畝,延齡即奏稱長安、鹹陽有陂澤數百頃,可牧廄馬。德宗使有司察看,並無,伹也不責延齡。左補闕權德輿上奏說延齡欺上以邀寵,請遣信臣核實,明行賞罰,德宗不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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