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班宏、張滂分掌天下財賦
| 事件經過:
竇參為度支轉運使時,班宏副之。參許宏一年以後以使職歸之。一年以後,竇參無歸意,班宏怒。司農少卿張滂乃宏所薦,參欲使滂分主江淮????鐵,宏不可,滂怨宏。及竇參失寵,不得不讓度支於宏,但又不欲事權專歸之,即薦滂於德宗,以宏判度支,以滂為戶部侍郎、????鐵轉運使,仍隸於宏以悅之。及竇參被貶,張滂請????鐵舊簿於班宏,宏不給。二人所擇巡院之官,亦莫有合者,闕官甚多。滂遂對德宗說:“如此,職事必廢。”貞元八年(七九二)四月二十二日,德宗命班宏與張滂分掌天下財賦,如第五琦、劉晏時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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