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李怀光败死
| 事件经过:
贞元元年(七八五)八月,马燧至行营,与诸将谋说:如果长春宫不下,怀光就不可得。长春宫守备甚严,攻之旷日持久,我当亲自往招谕之。于是直至城下,呼怀光守将徐庭光,告以逆顺之理,并说:“逆反之罪,在于怀光一人,汝等无罪,惟当坚守,不可出兵。”八月十日,马燧与浑瑊、韩游瑰军逼河中,至焦篱堡,守将尉珪以七百人降。当晚,怀光举火,诸营皆不应。骆元光在长春宫下,使人招徐庭光,庭光素轻元光,遣卒骂之。元光是胡人,庭光又为优胡于城上以辱之,并说:“我只降汉将。”元光使告马燧,燧还至城下,庭光即开门出降。十二日,马燧帅军至河西(今陕西大荔东),河中军士皆易其号为“太平”字,示不抵御。怀光计无可施,遂自缢而死。部将牛名俊断怀光首出降。时河中兵尚有一万六千人;马燧斩其将阎晏等七人,余皆不问罪。马燧从长安辞行至平河中,共二十七日,果不逾月。十六日,德宗下诏:李怀光曾有功于国,宥其一子,使续其后,赐其子田宅,归怀光首及尸使葬之。加马燧兼侍中,浑瑊检校司空,其余有功将卒赏赐有差。浑瑊镇河中,尽得李怀光之兵,朔方军从此分居邠州、河中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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