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谷某娶妇于鲁
| 事件经过:
鲁成公十一年(前五八0)春,晋国谷某到鲁国聘问,向鲁大夫声伯求娶妻子。当初,声伯之母没有举行媒聘之礼就和声伯之父叔胖同居。叔胖是鲁宣公之兄。鲁宣公夫人穆姜认为自己不能把姘妇当成嫂嫂。于是,声伯之母生下声伯就被遗弃,嫁给齐国的管于奚,生下二子以后守寡,并将二给声伯。声伯让他异父兄弟做大夫,把异父妹嫁给施孝叔。谷?求婚时,声伯夺施孝叔之妻给使者。这女人对丈夫说,鸟鲁还不肯失去配偶,您打算怎么办?施孝叔恐怕得罪谷某而被杀或被驱逐,于是这女人就随谷某而去。其后,她在谷氏那里生二子。谷氏被灭以后,晋人又把她还给鲁国施氏。施孝叔在黄河边上迎接她,却把她两个孩子丢进黄河。这女人发怒说,自己不能保护配偶而证她,又不能爱护别人孤儿,而将他们杀死,这种人绝不会有好结果。于是,她发誓不再做施氏之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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