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汶陽之田歸齊
| 事件經過:
鞍之戰晉國勝利後,曾令齊將所侵占汶陽(今山東寧陽縣北)之田歸還魯國。周簡王三年(前五八三),晉景公為了攏絡齊國,便於此年春派韓穿到魯國通知汶陽之田一事。於是汶陽之田復歸於齊。季文子為韓穿送行飲宴時,告訴韓穿,大國處理事務應當合理適宜,這才能作盟主。說到汶陽之田,那原是敝邑領土,後來對齊國用兵,纔歸還敝邑。現在又有不同的命令,說歸還給齊國。小國盼望信用和道義。七年之中,關於汶陽之田,忽而給予,忽而奪走,還有什麽比這更前後不一呢?一個男人前後不一,就不能長久得到諸侯的擁護。我害怕晉國不能深謀遠慮而失去諸侯,因此敢於和您作私人交談。儘管季文子明確表示對晉國失信的不滿,晉仍堅持把汶陽之田給齊國。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