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中宗時食封之重

國度: 中國  

朝政: 唐代

國君紀年: 唐中宗李顯景竜三年

事件類型: 熱門

日期: 709年   十一月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依靠收取封地租稅為生謂之“食封”。神竜元年(七0五)十一月敕封相王、太平公主食實封各一萬戶;十二月敕封安樂公主四千戶,長寧公主三千五百戶,所封戶數超過唐初十倍至數十倍。景竜三年(七0九)三月太府卿韋嗣立入相後,上疏謂“食封之傢,其數甚衆。昨問戶部,雲用六十餘萬丁,一丁納絹兩匹,共百二十餘萬匹。臣前在太府,知國傢每歲收庸絹,多不過百萬匹,少則僅六、七十萬匹,比之封傢,所入還少。原來規定,衹有開國之功,才能分封土地,國初功臣食封不過三、二十傢,現在因恩賞食封已超過一百傢。國傢租稅,大半進了私門,私門有餘,公傢不足。治國之道,豈可謂當!”同年十一月,河南道巡察使、監察御史宋務光謂“今日食實封者凡一百四十余家,供應封戶者凡五十四州,每州上供者皆肥腴之田,有的大封傢還跨食幾個州。而太平、安樂公主等又專要丁多稅重之戶,刻剝之苦,甚於徵役。如滑州地出綾縑,封傢爭相趨附,民受其逼,大多流亡。請稍分封傢,散配他州。又徵封使者藉勢煩擾,請改將封傢應得租稅,歸入當地租庸,有司代收,每年送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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