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武三思殺五王

國度: 中國  

朝政: 唐代

國君紀年: 唐中宗李顯神竜二年

事件類型: 熱門

日期: 706年   五月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神竜元年(七0五)五月,敬暉等五人既封王罷政,仍居洛陽;不久,均出為刺史。神竜二年(七0六)五月,武三思使侍御史鄭愔告五人曾與王同皎通謀,六月,貶敬暉為崖州司馬,桓彥範瀧州司馬、張柬之新州司馬、袁恕己竇州司馬、崔玄瑋白州司馬(均在嶺南)。七月,武三思陰令人書寫皇后醜事,張貼在天津橋,請廢黜之。中宗聞之大怒,欲窮核其事而族誅之,命御史大夫李承嘉任其事,承嘉奏言乃敬暉、桓彥範,張柬之、袁恕己、崔玄瑋所為,雖雲廢後,實為謀反,應族誅。三思又使鄭愔告之於外,使安樂公主讒之於內,中宗遂命法司立即結案。大理丞李朝隱奏稱:“暉等未經審問,不可馬上誅戮。”大理丞裴談奏稱:“暉等應據詔書抄傢處斬,不必再加審問。”中宗以暉等嘗賜鐵券,許以不死,乃命長流暉於瓊州(今海南省瓊山縣)、彥範於瀼州(今廣西上思縣)、柬之於瀧州(今粵西羅定)、恕己於環州(今廣西環江縣)、玄瑋於古州(今越南諒山東北)。子弟年十六以上,皆流嶺外。擢李承嘉金紫光祿大夫,裴談刑部尚書,謫李朝隱為聞喜令。中書捨人崔湜對三思說:“暉等他日北歸,終為後患,不如遣使矯詔殺之。”三思問誰可為使者,湜薦大理正周利用,乃以利用攝右臺侍御史,奉使嶺外。利用到時,柬之、玄瑋已死。遇彥範於貴州(今廣西貴縣),令左右縛之,曳於竹槎之上,肉盡至骨,然後杖殺。得暉,剮而殺之。恕己素服黃金,利用逼飲野葛汁(毒草藥),盡數升未死,不勝毒憤,掊地,爪甲殆盡,仍捶殺之。利用還,擢御史中丞。
   中国 關鍵詞: 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