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颁垂拱格式
| 事件经过:
垂拱元年(六八五)三月二十六日,颁《垂拱格》、《垂拱式》。格、式乃唐法律文书中律、令、格、式四类中的两类。格偏重于禁防,出自诏敕,一段时间整理一次,以时间命名。前有《贞观格》、《永徽格》。《永徽格》始分留司格(留本司掌握)、散颁格(发至州县,天下共有)。式乃各种规章细则,以尚书省二十四司及各府名为篇名。前有《贞观式》、《永徽式》。是年,则天令内史裴居道、夏官尚书岑长倩、凤阁侍郎韦方质,与删定官袁智弘、王守慎等十余人,将武德以后垂拱之前诏敕中有利于当时的编为新格二卷,己亲自作序。二卷之外,别编六卷,以作曹司行用,名《垂拱留司格》。则天又令裴居道等删改旧式,加计帐及勾帐式,与旧式汇成二十卷,成《垂拱式》。方质详练法理,守慎有经理之才,是以《垂拱格》、《垂拱式》时称详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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