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停止刺史世襲
| 事件經過:
貞觀五年(六三一)十一月,太宗下詔議定皇親、宗室、勳貴大臣的等級,令他們各統一方,世代相傳,除非犯有大罪,否則世襲。貞觀十一年,太宗封荊州都督、荊王李元景等二十一王為世襲刺史,又以功臣長孫無忌等十四人為世襲刺史。左庶子於志寧上疏認為世襲刺史不是久安之道;長孫無忌也堅持不願前往受封之地,又請其兒媳、太宗寵愛之女長樂公主勸諫太宗。認為前代之所以實行刺史世襲,乃是國力不夠強而為之,漢代置侯即是為此。若世襲的後代有不肖子孫,冒犯刑憲、自取誅夷,或者說因延世受賞,招致宗族剿絶之禍,都是十分可悲的。長孫無忌堅决辭讓。太宗於是在貞觀十三年(六三九)二月下詔停止世襲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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