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太宗令高宮議刑

國度: 中國  

朝政: 唐代

國君紀年: 唐太宗貞觀二年

事件類型: 熱門

日期: 628年   三月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貞觀二年(六二八)三月,大理少卿鬍演嚮太宗上報每月囚徒的帳目。太宗命令後大辟罪由中書、門下省四品以上官和尚書省議定,以免冤濫。接着又逐個帶進囚徒,輪到岐州刺史鄭善果時,太宗認為善果雖有罪,官品不低,不應與於囚徒之列。於是,又命以後三品以上官犯罪,不用帶進,可在太極宮承天門左右朝堂聽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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