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蒙哥大封同姓王
| 事件經過:
按照“共享”的傳統,蒙古統治者每括一次戶口,就得在宗親、貴族內進行一次權益的分配和封賞。蒙哥汗二年(1252),大汗政府實際控製的民戶衹及“乙未戶籍”的一半,蒙哥下令重新括戶。接着進行分土分民,撥給太祖第四斡耳朵第三傢共一千0二戶,太祖第三斡耳朵等三十九傢共一萬八千一百七十七戶。次年撥給皇子阿速臺衛輝路三千三百四十二戶,將京兆三萬三千九百三十五戶分封給忽必烈,將保定路六萬戶分給太祖大斡耳朵。蒙哥為了徵斂財賦、簽補兵員,七年再次括戶,並將中原各路共計八萬戶封賞給窩闊臺、拖雷等,其中拖雷係宗王、公主受益最多,這是汗位轉移到拖霄係後在權益分配上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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