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魯取郜大鼎
| 事件經過:
魯桓公二年(前七一0),宋國華督弒宋殤公,為取得各諸侯國的支持,都賄賂財物。為籠絡魯華督將早年宋國滅郜(今山東成武縣東南)時獲取的郜國大鼎送給魯桓公。此年四月,魯取回郜大鼎,將放置在魯國宗廟。魯大夫藏哀伯諫勸魯桓公:作為人君,要發揚道德而阻塞邪惡,以監視百官,要發揚美德以示範於子孫。現在把人傢賄賂的器物放在太廟,從而為各級官吏作了壞榜樣,這就是消除道德而樹立邪惡。假若百官也跟着實行賄賂。懲罰就無從實行,官吏的失德在於受寵而賄賂公行。郜大鼎放在太廟,就是最明顯的賄賂。過去,周武王打敗商朝,把九鼎遷到王城,義士中還有人非議,因此,一定不能把表明邪惡叛亂的器物放在太廟裏,魯桓公聽不進藏哀伯的諫勸,依然命令將郜大鼎放置進太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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