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王炎开决浙西围田
| 事件经过:
乾道二年(1166)四月,吏部侍郎陈之茂言围田堙塞泄水之道,侵占潴水之地,使地势较低的农田易遭水患,宋孝宗命两浙转运副使王炎会同州县官,开决浙西平江府(今江苏苏州)和湖、秀(今浙江嘉兴)等地新近围裹草荡、荷荡、菱荡及在陂湖溪港岸边筑塍所成之田,并在已开决处设立标记。当时开决颇见成效。大将张子盖家二围近万亩亦在开决之列。王炎还上奏朝廷,免除所开决围田中租户向田主所贷种粮及债负。五月,为防权要之家修复已开之围,尚书省又命两浙转运司和渚县守令常加检察,不许违令再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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