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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寫上元燈節的詞,不計其數,稼軒的這一首,卻誰也不能視為可有可無,即此亦可謂豪傑。然究其實際,上片也不過渲染那一片熱鬧景況,並無特異獨出之處。看他寫火樹,固定的燈彩也。寫“星雨”,流動的煙火也。若說好,就好在想象:是東風還未催開百花,卻先吹放元宵的火樹銀花。它不但吹開地上的燈花,而且還又從天上吹落如雨的彩星──燃放煙火,先衝上霄,自空而落,真似隕星雨。然寫車馬,寫鼓樂,寫燈月交輝的人間仙境──“玉壺”,寫那民間藝人們的載歌載舞、魚竜曼衍的“社火”百戲,好不繁華熱鬧,令人目不暇接。其間“寶”也,“雕”也,“鳳”也,“玉”也,姓种种氏麗字,總是為給那燈宵的氣氛來傳神來寫境,蓋那境界本非筆墨所能傳寫,幸虧還有這些美好的字眼,聊為助意而已。總之,我說稼軒此詞,前半實無獨到之可以大書特書。其精彩之筆,全在半始見。
片之筆,置景於,不贅述,專門寫人。看他先從頭上寫起:這些遊女們,一個個霧鬢鬟,戴滿元宵特有的鬧蛾兒、雪柳,這些盛妝的遊女們,行走之間說笑個不停,紛紛走過去,衹有衣香猶在暗中飄散。這麽些麗者,都非我意中關切之人,在百群中尋找一個──卻總是蹤影皆無。已經是沒有什麽希望。……忽然,眼光一亮,在那一角殘燈旁側,分明看見,是她!是她!沒有錯,她原來在這冷落的地方,還未歸去,似有所待!
這現那人的一瞬間,是人生的精神的凝結和升華,是悲喜莫名的感激銘篆,詞人卻如此本領,竟把它變成筆痕墨影,永志弗滅!──讀到末幅煞拍,恍然徹悟:那上片的燈、月、煙火、笙笛、社舞、交織成的元夕歡騰,那下片的惹人眼花繚亂的一隊隊的麗人群女,原來都是為那一個意中之人而設,而寫,倘無此人在,那一切又有何意義與趣味呢!多情的讀者,至此不禁涔涔淚落。
此詞原不可講,一講便成畫蛇,破壞那萬金無價的人生幸福而又辛酸的一瞬的美好境界。然而畫蛇既成,還思添足:學文者莫忘留意,上片臨末,已出“一夜”二字,這是何故?蓋早已為尋他百度說明多少時光的苦心癡意,所以到得下片而出“燈火闌珊”,方纔前早呼而遙應,筆墨之細,文心之苦,至矣矣。可嘆世之評者動輒謂稼軒“豪放”,“豪放”,好象將他看作一個粗人壯士之流,豈不是貽誤學人乎?
王靜安《人間詞話》曾舉此詞,以為人之成大事業者,必皆經三個境界,而稼軒此詞之境界為第三即最終最高境。此特詞喻事,與文學賞析已無交涉,王先生早已先自明,吾人可以無勞糾葛。
從詞調來講,《青玉案》十分導致一致以致所致大致不致而致興致招致可致之致盡致必致遂致致使致仕致敬致力致命致死致富致之致祭致意致病致谢致于致人致此致用,它原是雙調,上下片相同,上片第二句變成三字一斷的疊句,跌宕生姿。下片則無此斷疊,一連三個七字排句,可排比,可變幻,總隨詞人之意,但排句之勢是一氣呵成的,單單等到排比完,逼出煞拍的警策句。北宋另有賀鑄一首,此義正可參看。(周汝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