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 人物列錶
李賢
唐代  唐(652年684年)

正史 history books written is biographical style《後漢書》
詩詞《黃臺瓜辭 Huang taiwan melon di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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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懷太子。太子名賢,字明允,高宗第六子。容止端重。甫數歲,讀書一覽輒不忘。上元二年,立為皇太子。嘗詔集諸儒張大安等註《後漢書》。武後以明崇儼為盜所殺,疑出太子之謀,誣構而廢之。後得政,遂遇害。詩一首。
  
  子三人:李光順、李守禮、李守義。
  
  《舊唐書 列傳第三十六 高宗中宗諸子》
  章懷太子賢,字明允,高宗第六子也。永徽六年,封潞王。顯慶元年,遷授岐州刺史。其年,加雍州牧、幽州都督。時始出閣,容止端雅,深為高宗所嗟賞。高宗嘗謂司空李勳曰:“此兒已讀得《尚書》、《禮記》、《論語》,誦古詩賦復十餘篇,暫經領覽,遂即不忘。我曾遣讀《論語》,至‘賢賢易色’,遂再三覆誦。我問何為如此,乃言性愛此言。方知夙成聰敏,出自天性。”竜朔元年,徙封沛王,加揚州都督、兼左武衛大將軍,雍州牧如故。二年,加揚州大都督。
  麟德二年,加右衛大將軍。鹹亨三年,改名德,徙封雍王,授涼州大都督,雍州牧、右衛大將軍如故,食實封一千戶。上元元年,又依舊名賢。
  上元二上,孝敬皇帝(李弘)薨。其年六月,立為皇太子,大赦天下,尋令監國。賢處事明審,為時論所稱。儀鳳元年,手敕褒之曰:“皇太子賢自頃監國,留心政要。撫字之道,既盡於哀矜;刑綱所施,務存於審察。加以聽覽餘暇,專精墳典。往聖遺編,鹹窺壺奧;先王策府,備討菁華。好善載彰,作貞斯在,傢國之寄,深副所懷。可賜物五百段。”賢又招集當時學者太子左庶子張大安、洗馬劉訥言、洛州司戶格希玄、學士許叔牙成玄一史藏諸周寶寧等,註范晔《後漢書》,表上之,賜物三萬段,仍以其書付秘閣。
  時正議大夫明崇儼以符劾之術為則天所任使,密稱“英王狀類太宗”。又宮人潛議雲“賢是後姊韓國夫人所生”,賢亦自疑懼。則天又嘗為賢撰《少陽政範》及《孝子傳》以賜之,仍數作書以責讓賢,賢逾不自安。調露二年,崇儼為盜所殺,則天疑賢所為。俄使人發其陰謀事,詔令中書侍郎薛元超、黃門侍郎裴炎、御史大夫高智周與法官推鞫之,於東宮馬坊搜得皂甲數百領,乃廢賢為庶人,幽於別所。永淳二年,遷於巴州。文明元年,則天臨朝,令左金吾將軍丘神績往巴州檢校賢宅,以備外虞。神績遂閉於別室,逼令自殺,年三十二。則天舉哀於顯福門,貶神績為疊州刺史,追封賢為雍王。神竜初,追贈司徒,仍遣使迎其喪柩,陪葬於乾陵。睿宗踐祚,又追贈皇太子,謚曰章懷。有三子:光順、守禮、守義。
  光順,大授中封安樂郡王,尋被誅。
  守義,文明年封犍為郡王。垂拱四年,徙封永安郡王,病卒。
  守禮本名光仁,垂拱初改名守禮,授太子洗馬,封嗣雍王。時中宗遷於房陵,睿宗雖居帝位,絶人朝謁,諸武贊成革命之計,深嫉宗枝。守禮以父得罪,與睿宗諸子同處於宮中,凡十餘年不出庭院。至聖歷元年,睿宗自皇嗣封為相王,許出外邸。睿宗諸子五子皆封郡王,與守禮始居於外。神竜元年,中宗纂位,授守禮光祿卿同正員。神竜中,遺詔進封邠王,賜實封五百戶。景雲二年,帶光祿卿,兼幽州刺史,轉左金吾衛大將軍,遙領單於大都護。先天二年,遷司空。開元初,歷虢、隴、襄、晉、滑六州刺史,非奏事及大事,並上佐知州。時寧、申、岐、薛、邠同為刺史,皆擇首僚以持綱紀。源乾曜、袁嘉祚、潘好禮皆為邠府長史兼州佐,守禮唯弋獵、伎樂、飲謔而已。九年已後,諸王並徵還京師。
  守禮以外枝為王,才識猥下,尤不逮岐、薛。多寵嬖,不修風教,男女六十餘人,男無中纔,女負貞稱,守禮居之自若,高歌擊鼓。常帶數千貫錢債,或有諫之者曰:“王年漸高,傢纍甚衆,須有愛惜。”守禮曰:“豈有天子兄沒人葬?”諸王因內宴言之,以為歡笑。時積陰纍日,守禮白於諸王曰:“欲晴。”果晴。愆陽涉旬,守禮曰:“即雨。”果連澍。岐王等奏之,雲:“邠哥有術。 ”守禮曰:“臣無術也。則天時以章懷遷謫,臣幽閉宮中十餘年,每歲被敕杖數頓,見瘢痕甚厚。欲雨,臣脊上即沉悶,欲晴,即輕健,臣以此知之,非有術也。” 涕泗沾襟,玄宗亦憫然。二十九年薨,年七十餘,贈太尉。
  子承宏(李承寵),開元初封廣武郡王,歷秘書員外監,又為宗正卿同正員。廣德元年,吐蕃凌犯上都,乘輿幸陝。蕃、渾之衆入城,吐蕃宰相馬重英立承宏為帝,以於可封、霍環等為宰相,補署百餘人。旬餘日,賊退,郭子儀率衆入城,送承宏於行在,上不之責,止於虢州。尋死。承寧(李承寧),天寶初,授率更令同正員,嗣邠王。承寀(李承寀),至德二載,封為敦煌郡王,加開府儀同三司。與僕固懷恩使回紇和親,因納其女為妃,册為毗伽公主。回紇著勳,承寀甚遇恩寵。乾元元年六月卒,贈司空。
  唐法,嗣郡王但加四品階,親王子例著緋。開元中,張九齡為中書令,奏請寧、薛王男並賜紫,邠王三男衣紫,餘二十人衣緋,官亦不越六局郎,王府掾屬仍員外置。十五載,扈從至巴蜀,依例著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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