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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森
近代中国  (1869年1937年)

杂史 Miscellaneous History《清朝前纪》
笔记杂录 Historical writings《丁香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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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莼孙,号心史,著作多以此署名,世称为孟心史先生。江苏武进人。1869年(清同治八年)生于江苏省常州府阳湖县(后并入武进县)。十四岁就学于当地名师周载帆﹐以应科举之试。时孟森于制艺(八股文)外﹐开始着意于学术﹑政治﹑经济诸方面的发展。嗣后又赴日本留学﹐进一步接受了西方近代学术文化和社会政治经济思想的影响﹐并于其后撰写翻译了一些有关法学及经济学的著作。中年时﹐孟森作幕广西龙江兵备道﹐又为著名实业家张謇亲近幕友。他留心于地方政治经济现状﹐曾参与了清末立宪运动。
  清末民初﹐孟森逐渐脱离政治活动﹐开始专力于治史。1914年﹐他以“心史”之号发表《心史史料》第一册﹐着重对清朝入关前的历史进行系统研究。1930年﹐孟森受聘于南京中央大学﹐讲授清朝入关前历史﹐撰成讲义《清朝前纪》。不久﹐复受聘于国立北京大学﹐讲授《满洲开国史》﹐编纂《明元清系通纪》。鉴于清朝入关后﹐讳言在关外曾臣于明朝的历史﹐致使其入关前史事多有湮没﹐孟森开创满洲开国史的研究﹐着力对清朝入关前后的历史资料进行发掘﹑梳理和考订。此间﹐他还讲授明﹑清断代史﹐著有《明史讲义》﹑《清史讲义》﹐对史实进行考订叙述﹐多有发明创见﹔所作评议﹐亦具精辟独到之处。其中《清史讲义》﹐在利用《清实录》﹑《清史稿》的同时﹐又兼采档册及《朝鲜李朝实录》等鲜为人用的史料﹐是一部水平较高的断代史专著。他还先后发表明清史及其他断代史论文近百篇﹐多收入《心史丛刊》﹑《清初三大疑案考实》中﹐另有少量未发表过的文章﹐1949年后由中华书局编入《明清史论著集刊》及《续刊》中。主要有:《清太祖起兵为父祖复仇事详考》﹑《女真源流考略》﹑《横波夫人考》﹑《海宁陈家》﹑《清世宗入承大统考实》 ﹑《太后下嫁考实》﹑《世祖出家考实》等。孟森治史在传统方法上吸收了近代史论研究方法﹐开创了明清断代史研究之先河﹐但他在立场﹑观点﹑方法等方面均未超出旧时代的窠臼。1937年冬﹐孟森病逝于北平(今北京),享年六十有九。
  孟森是被公认的中国近代清史学科的一位杰出奠基人。他的著作代表近代清史学科第一代的最高水平,是近代清史研究发展的一块重要里程碑。
  孟森年十四,从里中名师周载帆读,于制艺应举之外,稍稍窥见学术、事功、文章、经济之门径,嗣获廪生衔后,因受洋务运动、戊戌变法思潮的影响,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赴日本留学,就读于东京法政大学,专攻法律。越三年,毕业回国。翌年(光绪三十年,1904年),入广西边防大臣郑孝胥幕,利用幕府中收藏的笺奏、函牍、札答等大量公私文献资料,撰成《广西边事旁记》,主要为颂扬郑督办广西边防政绩而作,而立言以郑为“将之良者,恒兼宰相器”,则所期非人矣。
  是年冬,郑辞广西边防大臣职,孟森随郑之上海,参预成立预备立宪公会。光绪三十四年(1908 年)七月孟森接任《东方杂志》主编职,借宣传君主立宪,乃以其平日法学修养,发表文章议论君主立宪,颇有独到之处。越年(宣统元年,1909年)五月,孟森当选江苏省咨议局议员,以其所著《各省咨议局章程笺释》中有云:“以议院为国家立法机关,以政府为国家行政机关,以法院为国家司法机关,三权分立,而君主独揽之”,是孟森对君主立宪政体之主张十分明确。同年秋,他被派往奉天(今辽宁省)、吉林、黑龙江、直隶、山东各省考察宪政,希望能联合各省咨议局,共同发起请愿运动,上奏清廷,请求速开国会成立立宪政府。时不我待,孙中山先生领导的武昌起义后,清社云屋。而孟森为程德全指挥的江浙联军进攻南京起草誓言,仍为立宪派的主张进行最后的游说,如云:“其日夜所希望,惟求改专制为立宪,使吾中华大国,得一位置于列强之间”;“欲求政体之廓清,端赖国体之变革 ”;“非仇故君,非敌百姓”;“无汉无满,一视同仁,为国为民,务求在我,将泯贵贱亲疏为一大平等,即合行省藩属为一大共和”云云。全文约一千字,虽无遗老保皇之陈词滥调,亦无革命排满之豪言壮语,是孟森不啻为我国末代皇帝唱助丧歌云。
  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后,孟森被推为共和党干事。民国元年(1912年)秋,与民族实业家张謇【江苏南通人,清光绪二十年甲午(1894年)恩科状元】因建议组织中美银行和改革盐政以减轻政府财政困难,受到袁世凯的青睐。翌年一月当选为众议院议员,七月又被选为国会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再越年(1914年),袁世凯下令解散国会,停止众、参两院议员职务,从此,孟森的政治生涯告一结束。
  进入民国后,孟森为了配合其所从事的议会活动,曾撰写了一些政治论著:译书有《平民政治》(原为英国布鲁士J.B.Bryce所著,孟森据日译本译成中文)、《日本民法要义》(日本梅谦次郎著)与《统计通论》(日本横山雅男著);自己撰有《法学通论》与《财政学》两书,均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问世。此为孟森壮年有致力于经世致用之学,而其所译所撰究均与所学有关,非投合时流所可比拟。孟森还注重对清代“公案”即历史疑案的研究,为此,他十分重视利用第一手档案资料,相继发表了不少篇有关清史专题的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满洲名义考》、《清国号原称后金考》、《清始祖布库里英雄考》、《清初三大疑案考实》、《八旗制度考实》以及《奏销案》、《科场案》、《朱方旦案》、《金圣叹考》等,后来多被收入《心史丛刊》一、二、三集中。上述各文涉及前朝典章,国故謏闻,事无巨细,有见必述,考证具见功力,论断令人折服,在当时的学术界引起强烈反响和很多人的重视。自此,孟森的论著被认为是有关清史问题的权威之作。
  从1929年起,孟森就聘于南京中央大学历史系为副教授,开清史一课。越年,他出版了《清朝前纪》,再越年(1931年),北上应聘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讲授满洲开国史,并印发《明元清系通纪》讲义,迄至1937年夏,先后又印《明史讲义》与《清史讲义》。
  孟森致力于明清断代史研究,成绩斐然,多有精湛之处。如对清朝开国史之研究,清之子孙对清朝开国史用尽心思,捏造假状,而参与纂修《清史稿》的清遗老们,也竭力为之掩盖曲洗,以泯灭其事明之迹。孟森在《满洲开国史》一书中集中揭发了二百年间清与明之关系真相,诚为历史上一大快事。他对明清人物活动的研究多具灼见明识。如明朝建文、朱三太子等及“太后下嫁”、“顺治出家”、“雍正承统”及董小宛、顾眉(横波夫人)、孔四贞、香妃、顾太清(丁香花)五个女性的著述文字,皆具有时代人事的重要意义,非一时兴致漫然拿笔之作。他对五个有涉历史的女性的考证,考实释疑,还其本真,也是快事。
  孟森之治史,多本中国之传统方法,即多取官修正史,《明史》及《清史稿》等,旁及其他官私著作,窥其旨趣,稽考补苴,以求明备。又善于发见问题,考证一事,必有所为而为。并且长久积累史料,深入探索情实,求明真相原委。兹举关于“朱三太子事述” 为例,孟森对朱三太子本传,更为补正,指出康熙四十七年所获朱三太子,实为崇祯四子封为永王者,清廷在朱三太子一事上,“颠倒耳目者二三百年,帝王之用机心刻深长久,为振古所未有”。由此可见,孟森对问题发现之明敏、致力探索之勤久足为治史楷模。
  孟森以知命之年出任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的《东方杂志》主编,在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辄于谈清故者有所辩正;北上掌北京大学史学讲席,年逾花甲;迄至1937年底,捐馆辍笔。总合而计之,他研治清朝历史不过三十年,而撰述之富,成就之大,影响之深,自非后辈末学所能望其肩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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