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 人物列表
劉少奇
中華人民共和國  (1898年1969年)
字: 渭璜
籍贯: 湖南省寧鄉縣

刘少奇
刘少奇
刘少奇
  劉少奇(1898年11月24日-1969年11月12日),本名或譜名紹選,字渭璜,已故中國共産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要領導人之一,中共政治和理論。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批判迫害致死,1980年被中共全平反恢一切名譽。
  
  生平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
  劉少奇生於湖南省寧鄉縣富庶的農民家庭,1912年考入寧鄉縣第一高等小學(又稱玉潭學校),畢業先報考長郡中學和一中,都被錄取。1916年就讀於寧鄉駐省中學(現金海中學),插入二年級二期五班,此時,毛澤東就讀於長沙第一師,二人同在長沙,相差一個年級。1920年加入中國社會主義青年。1921年經羅亦農介紹加入中國共産,同年到聯莫斯科東方共産主義勞動大學學習。1922年劉少奇從莫斯科國,次領導鐵路工人罷工,其中最著名的是當年9月同李立三等領導的安源路礦工人大罷工。在1925年至1926年間,劉少奇在湖北和上海又多次領導政治運動和罷工,成為中共白區工人運動的主要負責人之一。1927年劉少奇當選中共中央委員。劉少奇在長期白區工作中逐漸總結出一套“深入群衆、長期隱藏、積蓄力量”的爭方針,對當時中共中央內部所謂關門主義和冒險主義的“左”傾錯誤進行抵,這與毛澤東當時的思想和爭策略不謀而。
  
  1929年夏調任中共滿洲省委書記,在中東路事件中動反對國民政府和張學良、支持聯的運動。同年8月22日,在奉天(今瀋陽)紗門口,因煽動罷工嫌疑被捕,9月中旬經奉天高等法院判决,“證不足,不予起訴,取保釋放”。該事件在“文革”中被用來佐證劉為中共叛徒。
  
  1932年,劉少奇擔任福建省委書記。1934年10月參加長。在遵義會議上,劉少奇是毛澤東的堅定支持者之一。1936年擔任中共北方局書記,領導該地區的抗日運動。1937年抗日戰爭全爆皇后,劉少奇執行以毛澤東為首的中共中央提出的“深入敵、動群衆、開展遊擊戰爭”的方針,領導開創中共華北敵抗日根地的工作。1941年皖南事變,劉少奇出任新四軍政委兼中共中央華中局書記,與陳毅等人重建新四軍,擴建華中抗日根地。1939年至1941年間,劉少奇作《論共産員的修養》等著名演講。1943年返延安當選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
  
  在1945年的中共七大上,劉少奇作《關於修改章的報告》,對毛澤東思想作中共歷史上的第一次統論述,將“毛澤東思想”明確寫入章,並提出要“以馬思列寧主義的理論與中國革命實踐相結的毛澤東思想作為全一切工作的指導方針”。在中共七大選舉的領導集中,劉少奇名列中央五大書記第二位(依次為毛澤東、劉少奇、德、周恩來、任弼時)。同年抗日戰爭結束,在毛澤東赴重慶同蔣介石進行重慶談判期間,劉少奇在延安代理中共中央主席職務,提出“北展,南防”的戰略方針。1947年3月,國軍攻占延安,毛澤東、周恩來、任弼時等留在陝北指揮國共內戰,劉少奇和德轉移到華北負責中共占領區土地改革運動的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
  劉少奇當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1954年9月,在第一屆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當選為第一屆全國人民代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他在定國政治、經濟、文化、教育、外交等方針政策方面揮重要作用。1959年,在第二屆全國人民代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當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以毛澤東的接班人的面目出現,主持中央一綫工作。
  
  
  文化大革命
  1960年代初起,劉少奇在毛澤東倡導的三紅旗以及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中與毛澤東政見相左,因而成“文化大革命”的第一號“革命”對象,被指為全國最大的“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
  
  在文革初期,劉少奇在某些問題上和毛澤東的立場一致。1966年6月27日,劉少奇在人民大會堂安徽廳與中共中央召集的民主人士座談會上,討論彭真、羅瑞卿、陸定一、楊尚昆幾個同志的問題。“彭、羅、陸、楊他們的互相關係是不正常的,……他們共同特點是反對毛主席,反對毛澤東思想,都是搞地下活動的。”“彭、羅、陸、楊事件是有生政變的可能的,這是激烈的、國際、國內階級爭在我們內領導機關的反映。”結尾他說道:“我們現在擁護毛主席,毛主席百年之也擁護毛主席。毛澤東思想要延續下去,毛主席著作應該成為全國人民的教科書,成為全國人民的行動指南,全党氏党姓党家員的行動指南。毛澤東思想是人類的燈塔,是世界革命的銳利武器。毛澤東思想能改變中國的面貌,也能改變世界的面貌。我們用毛澤東思想戰受不了一切反分子,也能戰國內一切反動派,也能戰國外一切反動派。”[1]
  
  同年8月,在中共八屆十一中全會上,毛澤東將“炮打資産階級司令部”的目標直接指劉少奇,同時其中共第二號人物的位置也被林彪接替,雖然仍然是政治局常委,但是排位下降,同時中共中央副主席的身份也從此不再被提及。
  
  1967年開始被軟禁在北京中。同年中共理論刊物《紅旗》第五期外表電表戚本禹文章《愛國主義還是賣國主義?》將矛頭指劉少奇:
  
  “ 內最大的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自我辯解說他是“老革命遇上新問題”。
  難道竟有這樣瘋狂進行資本主義复辟大辟辟召辟引辟除辟雍辟雝活動的“老革命”?難道竟有這樣猖狂反對偉大領袖毛主席、反對偉大的毛澤東思想的“老革命”?
  答案衹有一個:你根本不是什麽“老革命”,你是假革命、反革命,你就是睡在我們身邊的赫魯曉夫![2]
   ”
  
  1968年中共八屆十二中全會,在中共中央的領導工作和內生活極不正常的情況下,一些中央委員被剝奪出席會議的權利。一些出席會議的中央委員持續遭到誣陷性批判。第八屆中央委員、候補中央委員中,被定為“叛徒”、“特務”、“通外國”、“反分子”的人,達總數的71%。10月18日,中共中央專案審查小組江青、康生、謝富治等人提出《關於叛徒、內姦、工賊劉少奇罪行的審查報告》,包括劉少奇在1925年、1927年、1929年被捕叛變、投降敵人、充當內姦、工賊的反革命罪行的調查結果。[3] 10月31日,中共八屆十二中全會批該報告,認為他是“內頭號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劉少奇,是一個埋藏在內的叛徒、內姦、工賊,是罪惡連累勞累的帝國主義、現代修正主義和國民反動派的走狗。”通過决議:“將劉少奇永遠開除出,撤銷其內外的一切職務,繼續清算劉少奇及其同叛叛國的罪行。” 且號召:“全同志和全國人民繼續深入展開革命大批判,肅清劉少奇等內最大的一小撮走資派的反革命修正主義的思想。”[4]
  
  
  被中共迫害至死
  1969年10月17日,他被押送到開封市內北土街十號“監護”。他的病本非難,因治療不及時,引起多症候,特是中共上級通知——不宜透視、拍片、會診,不久又將北京來的人員和藥品全部撤。劉少奇在被囚禁期間遭受到非人道的虐待,目睹者憶,劉在遭受強烈的精神打擊,精神崩潰,喪失語言能力,他把手的一個小塑料瓶子捏成葫蘆形。他癱瘓在床,但看守人員仍將大小便失禁毫無抵抗能力的劉綁在床上,躺在臭氣熏天的床上等死。劉少奇終於在當年11月12日凌晨六時病逝,享年71歲。劉少奇逝世,遺就地秘密火化,“火化申請單”使用的姓名是“劉衛黃”,職業是“無業”[5] [6] [7] [8]
  
  
  平反及評價
  1980年2月中共十一屆五中全會决定為劉少奇平反,恢受不了他作為“和國領導人之一”的名譽。5月17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遲到”的追悼會。當天全國下半旗志哀,停止一切娛樂活動。鄧小平代中共中央悼詞,號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以來最大的冤案終於得到平反。1981年中共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關於建國以來的若歷史史問題的决議》,從理論到實踐將“文化大革命”全否定,認定“文革”是“一場由領導者(毛澤東)錯誤動,被江青(四人幫)和林彪兩個反革命集利用,給、國和各族人民帶來嚴重災難的內亂”,將毛澤東一生的功過“七三開”。
  
  1987年4月行之第四套人民幣100紙幣(1980年版與1990年版)上,他成為紙幣正面四人浮雕像之一,其餘三位分為毛澤東、周恩來和德。
  
  2008年錦濤在紀念劉少奇誕辰110周年的講話上,評價劉少奇是“偉大的馬思主義者,偉大的無産階級革命、政治、理論,和國主要領導人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國元勳,是以毛澤東同志為核心的的第一代中央領導集的重要成員。”
  
  實際上劉少奇亦是計經濟的支持者,其在期難逃與毛爭權的野心,文化革命前,為自身的利益,長期出賣中共內一批元老,遭人詬駡,終自己亦被打到,死得其所。中東路事件期間,劉少奇在主持中共滿洲省委的時候,竟然聲稱張學良的東北軍受到帝國主意的唆使,東北軍愛國將士收失地的行為竟被詬駡為侵略行徑。劉少奇的賣國路綫,成為其一生最大的污點之一。
  
  
  家庭
  劉少奇結婚六次,最一位妻子是王光美。
  
  妻子 兒女 備註
  周氏 無子 名字不詳。劉少奇家乡鄰村的一個姑娘,包辦婚姻。劉少奇踐諾將何葆貞所生的長子送給她養老。
  何葆貞 兒子劉允斌、劉允若,女兒劉愛琴 本名“寶珍”。1922年與劉少奇結婚,三次忍痛將孩子割給別人。1934年死於國民監獄。劉少奇的長孫阿廖沙是劉允斌在莫斯科大學留學時與俄羅斯籍同班同學瑪拉所生。阿廖沙現住在莫斯科,任職於俄羅斯國航天指揮中心。
  謝飛 無子 漁工的女兒。
  王前 兒子劉允真,女兒劉濤 新四軍護士。曾與江青一同教唆已成年的親女兒批劉少奇。
  王健 無子 由德夫妻介紹給劉少奇。因健康因素,婚姻僅維持天時間。劉少奇將她送到中國東北療養。
  王光美 兒子劉源,女兒劉平平(改名“王晴”)、劉亭亭、劉瀟瀟 王光美兄王光為抗日戰爭時期中華民國空軍的王牌飛行員,王光英為原人大副委員長,王士光曾任第四機械工業部副部長、電子工業部總工程師。
  
  
  著作
  劉少奇著有《論共産員的修養》、《關於土地改革問題的報告》等多篇,收入《劉少奇選集》。
  
  
  職銜
  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1945年—1956年)
  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副主席(1949年—1954年)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1954年—1959年)
  中共中央副主席(1956年—1966年 ,位列第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1959年—196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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