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國 人物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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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森
近代中國  (1869年1937年)

雜史 Miscellaneous History《清朝前紀》
筆記雜錄 Historical writings《丁香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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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蒓孫,號心史,著作多以此署名,世稱為孟心史先生。江蘇武進人。1869年(清同治八年)生於江蘇省常州府陽湖縣(并州入武進縣)。十四歲就學於當地名師周載帆﹐以應科舉之試。時孟森於藝(八股文)外﹐開始着意於學﹑政治﹑經濟諸方面的展。嗣又赴日本留學﹐進一步接受西方近代學文化和社會政治經濟思想的影響﹐於其撰寫翻譯一些有關法學及經濟學的著作。中年時﹐孟森作幕西竜江兵備道﹐又為著名實業張謇親近幕友。他留心於地方政治經濟現狀﹐曾參與清末立憲運動。
  清末民初﹐孟森逐漸脫離政治活動﹐開始專力於治史。1914年﹐他以“心史”之號外表電表《心史史料》第一册﹐着重對清朝入關前的歷史進行統研究。1930年﹐孟森受聘於南京中央大學﹐講授清朝入關前歷史﹐撰成講義《清朝前紀》。不久﹐受聘於國立北京大學﹐講授《滿洲開國史》﹐編纂《明元清通紀》。鑒於清朝入關﹐諱言在關外曾臣於明朝的歷史﹐致使其入關前史事多有湮沒﹐孟森開創滿洲開國史的研究﹐着力對清朝入關前的歷史資料進行掘﹑梳理和考訂。此間﹐他還講授明﹑清斷代史﹐著有《明史講義》﹑《清史講義》﹐對史實進行考訂敘述﹐多有明創見﹔所作評議﹐亦具精闢獨到之處。其中《清史講義》﹐在利用《清實錄》﹑《清史稿》的同時﹐又兼檔册及《朝鮮李朝實錄》等鮮為人用的史料﹐是一部水平較高的斷代史專著。他還先外表電表明清史及其他斷代史論文近百篇﹐多收入《心史叢刊》﹑《清初三大疑案考實》中﹐另有少量未外表電表過的文章﹐1949年由中華書局編入《明清史論著集刊》及《續刊》中。主要有:《清太祖起兵為父祖仇事詳考》﹑《女真源流考略》﹑《橫波夫人考》﹑《海寧陳》﹑《清世宗入承大統考實》 ﹑《太下嫁考實》﹑《世祖出考實》等。孟森治史在傳統方法上吸收近代史論研究方法﹐開創明清斷代史研究之先河﹐但他在立場﹑觀點﹑方法等方面均未超出舊時代的窠臼。1937年鼕﹐孟森病逝於北平(今北京),享年六十有九。
  孟森是被公認的中國近代清史學科的一位傑出奠基人。他的著作代近代清史學科第一代的最高水平,是近代清史研究展的一塊重要里程碑。
  孟森年十四,從中名師周載帆讀,於藝應舉之外,稍稍窺見學、事功、文章、經濟之門徑,嗣廩生銜,因受洋務運動、戊戌變法思潮的影響,於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赴日本留學,就讀於東京法政大學,專攻法律。越三年,畢業國。翌年(光緒三十年,1904年),入西邊防大臣鄭孝胥幕,利用幕府中收藏的箋奏、函牘、札答等大量公私文獻資料,撰成《西邊事旁記》,主要為頌揚鄭督辦西邊防政績而作,而立言以鄭為“將之良者,恆兼宰相器”,則所期非人矣。
  是年鼕,鄭辭西邊防大臣職,孟森隨鄭之上海,參預成立預備立憲公會。光緒三十四年(1908 年)七月孟森接任《東方雜志》主編職,宣傳君主立憲,乃以其平日法學修養,外表電表文章議論君主立憲,頗有獨到之處。越年(宣統元年,1909年)五月,孟森當選江蘇省咨議局議員,以其所著《各省咨議局章程箋釋》中有:“以議院為國立法機關,以政府為國行政機關,以法院為國司法機關,三權分立,而君主獨攬之”,是孟森對君主立憲政之主張十分明確。同年,他被派往奉天(今遼寧省)、吉林、黑竜江、直隸、山東各省考察憲政,希望能聯各省咨議局,共同起請運動,上奏清廷,請求速開國會成立立憲政府。時不我待,孫中山先生領導的武昌起義,清社屋。而孟森為程德全指揮的江浙聯軍進攻南京起草誓言,仍為立憲派的主張進行最的遊說,如:“其日夜所希望,惟求改專為立憲,使吾中華大國,得一位置於列強之間”;“欲求政之廓清,端賴國之變革 ”;“非仇故君,非敵百姓”;“無漢無滿,一視同仁,為國為民,務求在我,將泯貴賤親疏為一大平等,即行省藩屬為一大共和”詩云故云註云又云傳云解云所云子云或云人云亦云王云鄭云書云而云句云皆云自云下云不云一云經云云云云之云道。全文約一千字,雖無遺老保皇之陳詞濫調,亦無革命排滿之豪言壯語,是孟森不啻為我國末代皇帝唱助喪歌。
  民國臨時政府成立,孟森被推為共和干涉事。民國元年(1912年),與民族實業張謇【江蘇南通人,清光緒二十年甲午(1894年)恩科狀元】因建議組織中美銀行和改革????政以減輕政府財政難,受到袁世凱的青睞。翌年一月當選為衆議院議員,七月又被選為國會憲法起草委員會委員。再越年(1914年),袁世凱下令解散國會,停止衆、參兩院議員職務,從此,孟森的政治生涯告一結束。
  進入民國,孟森為配其所從事的議會活動,曾撰寫一些政治論著:譯書有《平民政治》(原為英國魯士J.B.Bryce所著,孟森日譯本譯成中文)、《日本民法要義》(日本梅謙次郎著)與《統計通論》(日本橫山雅男著);自己撰有《法學通論》與《財政學》兩書,均由上海商務印書館出版問世。此為孟森壯年有緻力於經世致用之學,而其所譯所撰究均與所學有關,非投時流所可比擬。孟森還註重對清代“公案”即歷史疑案的研究,為此,他十分重視利用第一手檔案資料,相繼受不了不少篇有關清史專題的高水平的學論文:《滿洲名義考》、《清國號原稱金考》、《清始祖庫英雄考》、《清初三大疑案考實》、《八旗制度考實》以及《奏銷案》、《科場案》、《方旦案》、《金聖嘆考》等,來多被收入《心史叢刊》一、二、三集中。上述各文涉及前朝典章,國故謏聞,事無巨細,有見必述,考證具見功力,論斷令人服,在當時的學界引起強烈反響和很多人的重視。自此,孟森的論著被認為是有關清史問題的權威之作。
  從1929年起,孟森就聘於南京中央大學歷史為副教授,開清史一課。越年,他出版《清朝前紀》,再越年(1931年),北上應聘北京大學歷史教授,講授滿洲開國史,印《明元清通紀》講義,迄至1937年夏,先又印《明史講義》與《清史講義》。
  孟森致力於明清斷代史研究,成績斐然,多有精湛之處。如對清朝開國史之研究,清之子孫對清朝開國史用心思,捏造假狀,而參與纂修《清史稿》的清遺老們,也竭力為之掩蓋麯洗,以泯滅其事明之跡。孟森在《滿洲開國史》一書中集中揭受不了二百年間清與明之關係真相,誠為歷史上一大快事。他對明清人物活動的研究多具灼見明識。如明朝建文、三太子等及“太下嫁”、“順治出”、“雍正承統”及董小宛、顧眉(橫波夫人)、孔四貞、香妃、顧太清(丁香花)五個女性的著述文字,皆具有時代人事的重要意義,非一時興致漫然拿筆之作。他對五個有涉歷史的女性的考證,考實釋疑,還其本真,也是快事。
  孟森之治史,多本中國之傳統方法,即多取官修正史,《明史》及《清史稿》等,旁及其他官私著作,窺其旨趣,稽考補苴,以求明備。又善於見問題,考證一事,必有所為而為。且長久積史料,深入探索情實,求明真相原委。茲舉關於“三太子事述” 為例,孟森對三太子本傳,更為補正,指出康熙四十七年所朱紅色三太子,實為崇禎四子封為永王者,清廷在三太子一事上,“顛倒耳目者二三百年,帝王之用機心刻深長久,為振古所未有”。由此可見,孟森對問題現之明敏、致力探索之勤久足為治史楷模。
  孟森以知命之年出任上海商務印書館出版的《東方雜志》主編,在清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輒於談清故者有所辯正;北上掌北京大學史學講席,年逾花甲;迄至1937年底,捐館輟筆。總而計之,他研治清朝歷史不過三十年,而撰述之富,成就之大,影響之深,自非輩末學所能望其肩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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