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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李延壽在历史大观的作品!!! |
他的生卒年月史書失載,現在可知他的政治與學活動基本是在唐太宗初年至唐高宗初年這30年間進行的。他任過東宮典膳丞、崇賢館學士、御史主簿,兼直國史符璽郎、兼修國史等官職。他在政治上沒有什麽作為,修史是他一生的主要事業。他參加唐代官修史書《隋書》、《五代史志》、《晉書》和唐朝當代國史的修撰工作。還獨自撰寫30的《太宗政典》,又繼承其父大師遺志,以十六年功夫,獨立修《南史》和《北史》。
唐李延壽撰《南史》八十、《北史》一百。北史起魏至隋,《南史》起宋至陳。《宋》、《齊》、《梁》、《陳》、《魏》、《北齊》、《周》、《隋》八書,刪繁補缺而成,較舊史為簡明。又因李延壽居北方,對北朝見聞較近,所以《北史》又比《南史》更為詳密。清李清有《南北史註》一百九十一、周嘉猷有《南北史捃華》八。《南史》和《北史》都是紀傳的通史。
《南史》共80,有本紀10,列傳70。記載從南朝宋武帝永初元年(420年)到南朝陳主禎明三年(589年)約170年間宋、齊、梁、陳四個政權興亡的歷史。《北史》有本紀12,列傳88,共100。記事起於北朝魏道武帝登國元年(386年),止於隋恭帝義寧二年(618年),包括北朝魏、齊、周和隋四個封建政權230年間的史事。
《南史》、《北史》在思想上的價值,最突出的是宣揚天下一的統一思想。它改變一個多世紀以來一直襲用的南方與北方互稱“島夷”與“索虜”的陋習。李延壽認為南朝與北朝占有同樣的歷史地位。他反對把北魏以前北方一些少數政權的歷史“編之四夷”。也指出東晉、宋、齊梁、陳各朝,雖偏安江南,但前相承300年,不承認它們歷史地位的作法是不可取的。李延壽在《南史》、《北史》中不分正閏,給南北朝各政權以同樣的地位。這在歷史撰述上不再強調南、北對立和華、夷界限的認識和作法,反映民族融的偉大成果,是歷史的進步。在具撰述中,李延壽也取一些適當的作法來宣揚統一意識。他對南北之間的戰爭取“兩國交兵不詳載”(趙翼《廿二史札記》13《南北史兩國交兵不詳載》條)的作法,就是有意削減對此的過分糾纏。
《南史》和《北史》在記述人物的歷史活動時,通常都把所記述的人物和他的族興替得失、榮辱悲歡聯繫起來,而尤其註重說明人物的社會活動的因果同“聲”、“門風”的關係。二史也很註意族興替與皇朝盛衰的關係。這些都反映南北朝時期的歷史特點和社會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