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
(
1855年~
1936年)
字肖雅,號平齋,閩縣(今福州
市區)人,清光緒三年(1877年)進士。歷任吏部主事,江西吉安、建昌、南昌知府。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任江蘇蘇州知府期間,組建警察隊伍,維護社會治安,成為中國警察創始人。辛亥革命後,以前清遺老退隱。民國3年(1914年)3月,應北洋政府之請,出署江西內務司司長。同年6月,任江西省豫章道尹,曾護理江西省省長。民國11年後,因受排擠,稱病挂冠僑居上海,埋頭著述。撰有《春明夢錄》、《郡齋影事》、《江西贅語》、《客座偶談》、《傢園舊話》等,後結集為《平齋傢言》刊行。所記宮廷掌故、名人軼事、清代與民初史事,多為其親身經歷,頗有史料價值。另著有《話夢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