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 鄭 | ||||||||
名: | 錦 | ||||||||
字: | 賢之 | ||||||||
網筆號: | 延平郡王 | ||||||||
閱讀鄭經在诗海的作品!!! |
鄭經,又名鄭錦,字元之,南安人,鄭成功長子,明崇禎十六年(1643年)生。清順治十八年(1661年),成功率師取臺灣,命鄭經鎮守思明(廈門),調度沿海各島。當時鄭經19歲,已娶尚書唐顯悅之女為妻,但兩不相得,與四弟之乳母陳氏私通,生下一子。康熙元年(1662年),唐顯悅致書鄭成功,責其“治傢不嚴,安能治國”?鄭成功怒,命兄鄭泰到思明斬其妻董氏並子鄭經及孫。鄭泰與洪旭等人議曰:主母、小主其可殺乎?僅斬陳氏及其子復命。鄭成功不允,於是發生諸將聯合抗命。加上當時鄭芝竜在北京被殺,又聞永歷帝朱由榔在緬甸遇害,鄭成功數痛攻心,遂於五月初一日病逝。
鄭成功逝世後,在臺諸將舉鄭經弟鄭襲護理國事,而黃昭、蕭拱宸等人又以鄭經“亂倫”,“不堪為人上”,擁鄭襲為東都主,並分兵準備抗拒鄭經。消息傳來,鄭經即在思明繼位發喪,以陳永華為諮議參軍、周全斌為五軍都督、馮錫範為侍衛,整師準備渡臺。會清靖南王耿繼茂、總督李率泰遣人前來議撫,鄭經執“按朝鮮事例,不削發,稱臣納貢”,議未成。同年十月,鄭經率師東渡,迅速平定黃昭、蕭拱宸之叛。翌年正月,返回思明。六月,以其伯父鄭泰支持黃昭擁鄭襲拒己,假意置酒邀鄭泰議事,伏甲兵而殺之。鄭泰死後,其弟鄭鳴駿、子鄭纘緒即率所部入泉州降清。十月,清廷調集大軍,會合投誠諸軍及荷蘭艦隊進攻金、廈,鄭經不敵,退守銅山(今東山縣)。這時,耿繼茂、李率泰又遣人議撫,鄭經仍執前議,聲言:“若欲削發、登岸,雖死不允。”康熙三年(1664年)三月,在許多將領叛去的情況下,鄭經與洪旭等率師東渡,於初十日抵達臺灣。
到達臺灣後,鄭經繼承鄭成功的政策,分配諸鎮墾荒,寓兵於農。在承天府起蓋房屋,安插諸宗室及鄉紳。八月,改東都為東寧,升天興、萬年二縣為州。把政事委於陳永華。陳永華善治國,督諸鎮墾田,栽種五穀,插蔗煮糖,修埕曬????,廣事興販,國用日足。又采納陳永華“建聖廟,立學校”的建議,並以陳永華為學院,“自此臺人始知學”。還接納洪旭“文事、武備,兩者不可缺一”的建議,令各鎮於農隙時教習武藝,“春、秋操練陣法”;並檄各鎮,入深山采辦桅舵,修葺、興造船艦。平時裝載貨物,興販各國。從此,“臺灣日盛,田疇市肆,不讓內地”。
當時,英國和西班牙先後遣人來訪,鄭經許其通商,但拒絶西班牙在臺設教的要求,並面告西班牙使者:華人到呂宋(菲律賓)經商,“不許生端勒掯”,“苟背約,立遣師問罪”。康熙六至八年(1667~1669年),清廷又兩次派人到臺灣議撫,鄭經均堅持“照朝鮮事例”,議未成。
康熙十三年(1674年)三月,清駐閩靖南王耿精忠響應平西王吳三桂,舉兵反清。耿精忠遣使到臺灣,約鄭經會師,許以“全閩沿海戰艦”。鄭經命陳永華留守東寧,自率侍衛馮錫範、兵官陳繩武、吏官洪磊等西渡,進駐廈門。耿精忠接報:鄭軍“兵不滿二千,船不過百衹”,又下令照前禁海,斷絶與鄭經往來。鄭經怒,立遣馮錫範率師攻同安,接着又連續攻取泉州、漳州和廣東的潮州。康熙十四年(1675年)正月,耿精忠見鄭經已據有三府之地,“兵馬強盛”,又遣使修好。雙方約定,以楓亭為界,“有事相援,無得侵伐”。康熙十五年(1676年)二月,平南王尚之信降於吳三桂,吳三桂檄之信,讓惠州以與鄭經修好。鄭軍遂進據廣東惠州。五月,耿精忠將領馬應麟密通鄭經,表示願獻汀州。鄭經曾以“業與耿藩修好”而猶豫,終於聽信馮錫範等意見,令吳淑督兵取汀州。此事激起耿精忠大怒,耿、鄭復交惡。耿精忠部將徐光武見鄭師日逼,遂遣人持書到浙江衢州,嚮康親王納款,促其從速進兵。九月,清師入閩,耿精忠剃發待罪,復降於清。其駐興化、邵武的部將不願降,獻城歸鄭經。鄭經得二府後,誤聽洪磊、陳繩武、馮錫範之言,以許耀為總督,督師進屯烏竜江西岸,結果在耿軍所導清軍進攻下,迅即潰不成軍。繼而邵武、興化、泉州、漳州相繼失守。鄭經衹好於康熙十六年(1677年)二月遁回廈門。康親王遣人前來議和,鄭經仍持“照朝鮮例”,議不成。六月,劉進忠在潮州降清,劉國軒棄惠州回廈門。七月,康親王又遣人議和,鄭經與馮錫範、劉國軒會議,馮錫範以索四府之地裕餉為議和條件,議又决裂。康熙十七年(1678年)二月,鄭經授劉國軒為中提督,劉國軒有將纔,鄭師復振於漳州,遂取長泰、同安,乘勝進圍泉州。不久,清軍大舉來援,劉國軒部自泉州退回漳州,與清軍大戰於竜虎山,敗績,退保海澄。康熙十九年(1680年)正月,清福建水師提督萬正色率舟師進攻金、廈。鄭經以右武衛林陛督師抵禦,劉國軒部亦自海澄來援,戰皆不利,鄭經率諸將回臺灣。其母董夫人見而責之曰:“七府連敗,二島亦喪,皆由汝無權略果斷,不能任人,緻左右竊權,各樹其黨。”鄭經無言以對。秋八月,清貝子賴塔復致書鄭經,準照朝鮮事例,“不剃發,不登岸,稱臣入貢,俾沿海生靈永息塗炭”。鄭經復書,請如約,請要求留海澄為互市地。福建總督姚啓聖不許,議又擱。
鄭經自敗回臺灣後,心情鬱抑,不理政事,日近醇酒、婦人。康熙二十年(1681年)正月十八日病卒。
鄭剋,鄭經長子,生於康熙二年(1663年),係鄭經之妾昭娘所生。康熙十八年(1679年),鄭經率師西徵時,奉命監國,由其嶽父陳永華輔政。鄭剋年少,但明敏果斷,有乃祖鄭成功之風。在陳永華輔助下,鄭剋內戢兵民,外給糧糈,治理井井有條,凡事堅持原則,“雖諸父昆弟不少假”。鄭經從大陸敗歸臺灣後,仍委政於陳永華,由鄭剋監國。翌年(1681年)正月,鄭經欲慶元宵,命居民張燈結彩,鄭剋聞訊,立即上啓:“偏僻海外,地窄民窮,屢年徵戰,民不聊生。際茲清人整軍備艦,準備東徵,人心洶涌,何必以數夕之歡,而費民間一月之食?伏乞崇儉,以培元氣,以永國祚。”鄭剋方正有為,使諸叔及姦邪之人深為畏懼,害怕由其繼位,於己不利。因此,鄭經一死,侍衛馮錫範便帶頭以傳聞“監國非藩主(鄭經)真血脈(係昭娘抱養之子)”為辭,與鄭經之弟鄭聰等人共謀,收回鄭剋監國之印,並殺之。當時鄭剋衹有18歲。
鄭剋塽,鄭經次子,生於康熙九年(1670年),係鄭經之妻和娘所出。康熙二十年(1681年),鄭經死後,鄭剋塽繼承延平王位。因年幼,由其叔鄭聰輔政。鄭聰貪鄙懦弱,諸事皆决於馮錫範和劉國軒。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六月,清水師提督施琅督師攻剋澎湖後,鄭剋塽從劉國軒之議,修表交印歸清。降清後,移住北京,受封為正黃旗漢軍公,後卒於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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