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貫: | 晉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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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昌星簡歷
·1958年出生於福建省晉江。
·1991年4月遷居香港。但2002年,香港特區政府指控他當年提供不真實的文件和資料、以訛詐及非法手段取得香港居民身份,將賴昌星及其傢人香港居民身份和香港特區護照全部吊銷。
·1991年6月在香港註册成立“遠華國際有限公司”。
·1994年初成立“廈門遠華集團有限公司”,開始大規模走私活動。
·1999年8月出逃加拿大。
· 1999年8月,賴昌星持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以普通遊客的身份抵達加拿大溫哥華機場,與之同行的還有其妻及三名子女。他們一傢結果在簽證過期後拒絶離開加拿大,並引發了加拿大歷史上拖延時間最長的一起難民申請訴訟案件。
賴昌星在1999年因為中國打擊走私犯罪被查出其名下的廈門遠華公司進行國際走私,走私貨物的總金額高達500多億人民幣,偷逃稅款超過300億人民幣。 300多億元的概念是--如果以一個城鎮的孩子讀完九年製義務教育的學費為4000元計算,這筆巨款足以讓700多萬的孩子免費接受九年義務教育。
賴昌星在國內生活一直闊綽、糜爛,其為賄賂政府官員和作為自己消遣所蓋的“紅樓”,一度成為警示官員勿貪污腐化的反面教材。
初逃至加拿大的賴昌星並未有感覺到來自中國國內對其“不惜一切代價也要追捕”的决心。有加拿大華文媒體在報道中對賴昌星初到加拿大的生活描述說:賴昌星儘管亡命天涯,仍在溫哥華西57街斥巨資130多萬加元(近800萬元人民幣)購入一幢連花園面積達上千平方米的豪宅。 據說賴昌星多次出入溫哥華唐人街和西區百老匯街的賭場豪賭,每次贏錢,必定奬賞賭場員工,盡顯豪客本色。
這樣的生活一直持續到2001年11月,加拿大移民局以違反移民條例的理由將賴昌星夫婦拘捕,直到2002年6月纔獲準有條件釋放。加拿大移民局就會否繼續關押賴昌星夫婦作出嚴苛的規定:兩人必須繳納8萬加元保釋金;禁止進入賭場或與黑幫成員聯繫;必須呆在公寓中,每天可外出不超過三小時;另外要定期嚮當局報到。
之後,當地不少華人還能在一些超市見到他,賴昌星常去住傢附近一傢中餐館吃飯,並頻頻嚮外界稱自己遭受“迫害”。他還多次接受多倫多一位華裔女記者的采訪,甚至找人出書為自己喊冤。外界判斷,賴昌星這段時期行為是為了配合律師幫助其順利申請到加拿大難民資格所做的“表演”。
後來受到社會輿論等多方壓力和難民申請訴訟的反復,賴昌星明顯低調了許多。2002年年底之後,他明顯減少了戶外活動,也不和媒體接觸。
2005年,加拿大移民局對賴昌星的保釋條件作出一些寬限,寬限之後,他每天可外出不超過五小時,逢周一都要到移民局報到,其餘時間需要留在住所,除非要看醫生、見律師或緊急情況,纔可於下午一時至六時外出。
2005年之後,賴昌星對於他的個人財産諱莫如深。“一提到錢,就像觸動了他的神經。”一位曾經采訪過賴昌星的記者這樣感覺。這位記者詢問賴昌星是否沒錢再過大魚大肉的生活,是否靠朋友接濟。賴回答說:“我是自己想辦法,大魚大肉要多少錢啦?我很少去酒樓。我很簡單的,小時很苦在農村長大,還是喜歡吃以前的地瓜。”賴昌星說自己沒有名牌,身上那套鬆身西裝也是舊的,手錶的牌子是三綫品牌。不過在他原本居住的麗晶閣附近的一傢酒樓,侍應卻說賴昌星兩夫妻很喜歡來飲茶,賴妻最初幾年經常一身名牌,在酒樓大魚大肉,但自2003年開始次數大大減少,更時常不見蹤影。賴昌星甚至否認自己在當地擁有一輛Land Rover汽車。對於當地媒體刊登他經常獨自駕車會見朋友的說法,他幹脆回答自己從未考過加拿大的駕駛執照,在加拿大亦不駕車。
賴昌星聲稱自己吃得清簡,每月一傢開支二千至三千加元。但律師費與子女的大學學費多少,他說不知道。“反正該交的已經交啦,也就沒什麽錢了。外面不是很多人說我帶很多錢出來嘛,他們怎麽講就怎麽講吧。”
賴昌星說自己不喝酒,衹愛抽煙,賭場已不再踏足。媒體有報導指他到賭場豪賭,投註額高達數萬加元,惹起執法機構註意,指他和黑社會有聯繫,禁止他踏足賭場。但賴昌星矢口否認。
花黑錢辦“善事”蒙住老鄉
比賴昌星年紀稍大些的村民介紹說,賴昌星傢以前很窮,所以他衹讀到小學三年級。輟學後,種過田、賣過菜、打過工,辦過配件廠、服裝廠、雨傘廠、印刷廠,90年代初移民到香港時在村裏已經算很富了。
據瞭解,與賴昌星同時期辦廠創業的人在當地現在也都蓋起了自己的小洋樓,可謂安居樂業。“他這個人就是太貪心,搞走私發大財,最終落得個有傢不能回”。一位年輕人這樣議論說。
村裏的老人們對被稱為“阿肥星”的胖子賴昌星印象深刻,因為“阿肥星”每年都會給他們發紅包,而且出資給村裏修路、辦學,原先都認為他是個“大好人”,自從遠華走私案暴露後,老人們纔知道慷慨的“阿肥星”來錢不幹淨。
擅長把高官拉下水的“阿肥星”,通過為家乡辦“慈善事業”確實蒙蔽了不少鄉親。在燒厝村口,立着一個刻着“旅港賴昌星先生捐建”九個金字的牌坊,這是1993年為“紀念”賴昌星捐資修路而立的。在附近,還有一個以他的名字命名的“昌星幼兒園”和一所以他的公司命名的“遠華中學”。一位教師告訴記者,這所中學原先叫“西區中學”,由於賴昌星捐資四五百萬元,1998年改名為“遠華中學”。記者問他,現在是否準備再改名?這位教師笑了笑說:你覺得有這個必要嗎?2009年 最新消息 賴昌星獲加拿大工作簽證
廈門遠華案涉嫌主犯賴昌星獲加拿大移民部簽發工作準證的傳聞日前得到證實。賴昌星透露,他目前正在尋找工作。
日前,有傳聞說加拿大移民部已於1月下旬嚮賴昌星簽發在加拿大的工作準證,允許賴昌星在加拿大工作。記者問及希望找一份怎樣的工作時,賴昌星直言,自己不懂英文,可以選擇的工作不多。“我以前做過房地産,對這一行比較熟悉。所以,希望有從事建築或房屋買賣的公司可以請我。”賴昌星認為,面對華人市場,不用使用英文,憑他的經驗,有信心可以幫助地産公司提升業務和知名度。
據悉,賴昌星已經嚮加拿大有關部門申請醫療保健卡,除了要定期到邊境服務處報到及一些接觸限製外,目前賴昌星與普通加國永久居留權擁有者無異。
2005年8月一個周末,賴昌星在一傢飯店參加聚會並超過三小時的外出時間而被逮捕,加拿大難民法庭法官正式下令將其關押。法官指出,賴昌星不但違反禁令,還與當地黑幫有聯繫。 之後,負責監視賴昌星有否違反羈留條件的加拿大邊境服務局說去年就發現他又違反規定,再次踏足賭場,遂嚮移民及難民委員會申請更改他的羈留條件,不準他離開住所。不過委員會認為邊境服務局未有呈交足夠證據,故維持原有的羈留條件。
加拿大移民暨難民局官員表示,賴昌星因擔心會被遣返中國,故潛逃的可能性極大,因此要求將其關押。在2005年8月16日的拘押聽證會上,賴昌星表示,他因為决定參加一名在監獄教堂認識的朋友女兒生日晚宴纔會違反宵禁規定,他並不清楚此人具有黑幫背景,也從未聽說過朋友所在的黑幫。
在加拿大賴了很多年的賴昌星經常宣稱自己財政狀況不太好,錢財正在耗盡。但他卻一直能在加拿大維持生活。有消息披露,美國和其他地方都曾有人匯款給賴昌星,香港更有地下錢莊曾協助匯款給他,因此有人還被香港廉政公署控告洗黑錢,但被告被判無罪。
2007年九月,加拿大聯邦移民部撤消對賴昌星遣返前風險評估復核案上訴,進行第二次遣返前風險評估,目的是盡量實施賴昌星對進行遣返(回中國)。輿論認為,加拿大移民部撤消上訴並着手進行新的風險評估,表明有關遣返賴昌星的新一輪司法行動已展開。與此同時,加移民部入稟加拿大聯邦法院,要求恢復對賴昌星的宵禁規定。案件已排期於2007年十一月在溫哥華開庭。
賴昌星自述發跡史
我傢裏很窮,小學沒畢業。1958年我出生時,父親是燒厝食堂負責人,辦得很好,還被拍成45分鐘的記錄片;他當時又是大隊的黨支部書記。我沒讀書後,出來種田菜賣菜,後來跟哥哥去部隊團部營部挖洞,去了半年。回傢後,先在大隊辦的蠃絲廠工作。後來我們5個人合資1500元。每人出300元買鍛工工具,幫人傢加工零件,賺了一些錢。1977年辦傢機廠生産汽車配件,我做鍛工,白天黑夜做,又賺到錢,一年多後辦了一個紡織配件廠,買了車床等一套設備,自己跑業務,每年有兩個月左右在外面。
1985年,我弄來圖紙,到無錫請來師傅,開始生産整臺紡織機,每臺賣7萬5千元,成本衹有2萬5,我做了幾百臺。做這種紡織的,全國當時衹有三傢。有的大件我做不了,因為沒有竜門刨等設備,就到廈門工程機械廠和鑄造廠加工;小件則自己在廠裏自己做。生意很好,供不應求。這之後又辦了服裝廠、雨傘廠、印刷廠。1991年移民去香港前,我的資産已有幾千萬。
到香港後住在側魚涌,兩個月後買了比華利山莊,開始做房地産生意。當時正值香港房地産低潮,100元可以做到1000元的生意,1991到1992年翻了一倍,我就是在那時賺了一兩個億,後來成立了一傢美好公司,之後成立了遠華公司。
賴氏交友術
賴昌星這個“小人物”何以會“發跡”?何以會創造在廈門一手遮天的“奇跡”?這有賴於“賴氏交友術”,可概括為以下種種:
一曰“借錢付高息”。凡接觸過賴昌星的人,都說他是一個“非常善於結交朋友的人”。他曾嚮一位“有潛力的小官”5萬塊錢,但卻付給20%的高息。通過這飽含"人情味"的一藉一還,就委婉地把錢塞到了對方手裏,還維護了人傢的面子。賴昌星的這一"招"很管用,成為他打開走私渠道的重要一"招"。
二曰“花錢邀高層”。賴昌星走私獲暴利後,出錢頻頻邀請高層人士到廈門,並在辦公室、招待所懸挂他與某領導人的大幅合影,以此籠絡省市高級官員。1996年,遠華的一座大廈動工時,賴昌星大宴賓客,請到嘉賓兩千,其中有不少高官,宴中每人都得到了價值三千元的禮品。賴有一年過生日,請了重要的200名嘉賓,每人一個十萬元以上的紅包。
三曰“招‘親’付高薪”。賴昌星為了全面打開走私渠道,將市領導、海關、公安、商檢、邊防、銀行等關鍵部門關鍵人物的子女親屬招進公司,予以萬元、甚至數萬元的工資待遇。這些人基本上什麽都不幹,專門負責在各關鍵部門物色獵物,培養目標,拉關係、走“門子”。
四曰“‘紅樓’錄淫影”。同樣是為了全面打開走私渠道,賴昌星在當時還很偏僻的湖裏工業區建立起專用紅粉金錢腐蝕官員的“地下宮殿”——紅樓招待所。當官員和美女鴛鴦浴或上床時,賴昌星的手下會秘密用針孔錄像機錄下這一幕幕鏡頭,留下日後要挾之用。這是賴昌星的抓住把柄“交友術”。
玫瑰陷阱腐敗"紅樓"
沿着廈門華光路這條並不寬敞的馬路嚮北,有一個並不起眼的小院,院子大門一側懸挂着"廈門遠華集團有限公司"、"廈門遠華電子有限公司"、"廈門遠華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三塊銅質招牌。這裏,就是廈門遠華走私集團的總部。"名聞遐邇"的紅樓就坐落在院子的左側。
現今,這棟小樓的門口右側,樹起了一個呈"T"字形排列的三塊高約5米的巨大招牌:"查處廈門特大走私案展覽",這幾個大字似乎嚮外人昭示,這座外表極普通的小樓隱藏着極不尋常的故事。
紅樓名為辦公樓,有它獨特的"辦公"模式。樓裏,真正用於辦公的衹有幾間。這幢小樓裏更多的是娛樂和享受的設施,接待廳、餐廳、卡拉OK廳、舞廳、桑拿按摩廳、豪華投影廳、客房應有盡有。據悉,小樓接待過的客人,可依據他與賴昌星的親疏程度,來區分他應該享受哪一層的服務。
進入小樓,在紅樓一層東側的墻上,裝裱着"紅運當頭"四個大字。可能,在賴昌星的意念中,玫瑰紅能給他帶來好運。
小樓的監視非常嚴密,每層都有電視探頭。有電梯可直通七層,除電梯外,僅有一道窄窄的內樓梯可以上樓;監控室可清晰地對全樓情況進行監視。紅樓的東側,則有一個也是十分窄小的露天樓梯,作消防樓梯用。
紅樓四層以下的裝修,約與三星級賓館相差無幾,與其他賓館不同的是,這幢樓接待的是特殊客人,因而,它更註重的是私秘性。每個房間都裝修了厚厚的隔板,據說隔音效果非常好。
這裏最拿手的服務是桑拿按摩,每個房間都配有桑拿浴缸、按摩床、還有大床。其中最豪華的一間有一個國內少見的雙人衝浪大浴缸。
樓內最為奢華的是六層的一套"總統套房",由客廳、辦公室、臥室三部分組成。套房辦公室的桌面上,至今仍擺放着用乳白色天然玉石雕成的電話機;進入套房的臥室才能進入浴室。據介紹,浴室裏的立式淋浴器是從國外進口的,可以一邊淋浴一邊聽音樂,立式淋浴器對面是一面落地大鏡,實際上,這是一個秘密通道,一推開落地大鏡子,就是消防樓梯,客人可以順消防樓梯往下逃走。有許多顯要人物,到這個"總統套房"銷魂之前,就是沿着消防樓梯往上,由這個秘密的門進來的,連紅樓的大門都不用進,當然,也就誰都不知他來過這個地方。看過這個秘密通道的人都感慨地說:"賴昌星為給我們有些幹部的腐敗創造條件,真是費盡苦心!"
七層賴昌星辦公室桌面的正前方,擺着一面長方形的玻璃板,上面鎸刻着他的座右銘:商人之寶。內容是他認為做一個商人應當具備的才能:"能知機"、"能辯論"、"能倡率"等12條,終日面對着"商人之寶"這個座右銘,賴昌星卻在經商的幌子下以走私為他的職業。
為構築他的走私鏈,賴昌星辦公室右邊一個淺藍色的保險櫃常年擺放着一疊一疊隨時可用的現鈔,有人民幣、美元、港幣等等。衹要是賴昌星認為用得着的人,他可以毫不吝嗇地隨時奉送高額錢物。廈門海關東渡碼頭辦事處主任吳宇波,第一次接受賴昌星的10萬元人民幣,就是在賴昌星辦公室裏拿的。
當然,為了顯擺自己的身份和財富,他辦公室裏的擺設自然也要最昂貴的。辦公桌前,擺放着一個用淺灰色壽山石雕刻的"金蟾送寶"工藝品,估計這件工藝品價值在30萬元以上。辦公桌上的煙灰缸,據說是進口、鑲真金的。
在賴昌星辦公室斜對面,是遠華副總經理蔡惠娟的辦公室,蔡惠娟曾是廈門海關原關長楊前綫的情婦,後來又成為廈門海關原副關長接培勇的情婦。如今,蔡惠娟辦公室的三個保險櫃均已被打開,裏面曾放着很多走私過程的憑證。蔡惠娟辦公室的櫃子裏,以前放滿了各色禮品,專門用來"攻關"的。
七層電梯口前的"天下唯我"鷹魚圖,為賴昌星處世哲學作了最好的註解:畫上一隻虎視眈眈的魚鷹正窺視着水中一條碩大的肥魚,在賴昌星眼裏,天下所有他可利用的人,都是他所瞄準的獵物。
潛逃加拿大的中國遠華走私案涉嫌主犯賴昌星,近日獲得加拿大移民部工作許可。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薑瑜六日指出,加方此舉已引起中國民衆的強烈不滿,中方對加方的决定表示嚴重關切。
據《華商報》報道,中國遠華案涉嫌主犯賴昌星日前接受該報特約記者采訪時稱想回國。此前,加拿大聯邦移民及公民部長肯尼證實,賴昌星的前妻曾明娜攜帶與賴昌星所生的小女兒自願返回福建老傢,並受到了良好的對待。賴昌星目前住在大溫哥華地區本拿比市,卑詩省立7號公路旁的一幢30多層高層公寓,面積約100平方米,在大溫哥華地區屬於中等偏上的條件。
涉案部分高官
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開除黨籍、公職,死緩
共青團福建省委原書記詹少敏——開除黨籍、公職
福建省委原副書記、原廈門市委書記石兆彬——開除黨籍、公職
廈門市委原副書記劉豐——無期徒刑
廈門市委原副書記張宗緒——開除黨籍、行政降級
廈門市委原常委郭曉菱——有期徒刑11年
廈門市原副市長藍甫——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廈門市原副市長趙剋明——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廈門市原副市長蘇水利——開除黨籍、公職
廈門市委政法委原副書記林金棟——有期徒刑11年
福建省公安廳副廳長兼福州市公安局長莊如順——二審改判死緩
總參情報部常務副部長、中共元老姬鵬飛獨子姬勝德,主要原因是出賣國傢絶密,但和賴昌星是好朋友,牽連進此案,一審判决死刑(緩期2年),因其父親求情不成自殺身亡,終審改判無期徒刑,後因病保外就醫,但是因其身份特殊,知道的秘密太多了,一輩子都會被軟禁的。一說已被槍决
總參情報部五局上校副局長、劉華清之女劉超英
總政治部軍官、劉華清兒媳鄭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