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 | 鄭 | ||||||||
| 名: | 錦 | ||||||||
| 字: | 賢之 | ||||||||
| 网笔号: | 延平郡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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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經,又名鄭錦,字元之,南安人,鄭成功長子,明崇禎十六年(1643年)生。清順治十八年(1661年),成功率師取灣,命鄭經鎮守思明(廈門),調度沿海各島。當時鄭經19歲,已娶尚書唐顯悅之女為妻,但兩不相得,與四弟之乳母陳氏私通,生下一子。康熙元年(1662年),唐顯悅致書鄭成功,責其“治不嚴,安能治國”?鄭成功怒,命兄鄭泰到思明斬其妻董氏子鄭經及孫。鄭泰與洪旭等人議曰:主母、小主其可殺乎?僅斬陳氏及其子命。鄭成功不允,於是生諸將聯抗命。加上當時鄭芝竜在北京被殺,又聞永帝由榔在緬甸遇害,鄭成功數痛攻心,遂於五月初一日病逝。
鄭成功逝世,在諸將舉鄭經弟鄭襲護理國事,而黃昭、蕭拱宸等人又以鄭經“亂倫”,“不堪為人上”,擁鄭襲為東都主,分兵備抗拒鄭經。消息傳來,鄭經即在思明繼位喪,以陳永華為諮議參軍、周全斌為五軍都督、馮錫為侍衛,整師備渡。會清靖南王耿繼茂、總督李率泰遣人前來議撫,鄭經執“按朝鮮事例,不削,稱臣納貢”,議未成。同年十月,鄭經率師東渡,迅速平定黃昭、蕭拱宸之叛。翌年正月,返思明。六月,以其伯父鄭泰支持黃昭擁鄭襲拒己,假意置酒邀鄭泰議事,伏甲兵而殺之。鄭泰死,其弟鄭鳴駿、子鄭纘緒即率所部入泉州降清。十月,清廷調集大軍,會投誠諸軍及荷蘭艦隊進攻金、廈,鄭經不敵,退守銅山(今東山縣)。這時,耿繼茂、李率泰又遣人議撫,鄭經仍執前議,聲言:“若欲削、登岸,雖死不允。”康熙三年(1664年)三月,在許多將領叛去的情況下,鄭經與洪旭等率師東渡,於初十日抵達灣。
到達灣,鄭經繼承鄭成功的政策,分配諸鎮墾荒,寓兵於農。在承天府起蓋房屋,安插諸宗室及鄉紳。八月,改東都為東寧,升天興、萬年二縣為州。把政事委於陳永華。陳永華善治國,督諸鎮墾田,栽五穀,插蔗煮糖,修埕曬????,事興販,國用日足。又納陳永華“建聖廟,立學校”的建議,以陳永華為學院,“自此人始知學”。還接納洪旭“文事、武備,兩者不可缺一”的建議,令各鎮於農隙時教習武藝,“春、操練陣法”;檄各鎮,入深山辦桅舵,修葺、興造船艦。平時裝載貨物,興販各國。從此,“灣日盛,田疇市肆,不讓內地”。
當時,英國和西班牙先遣人來訪,鄭經許其通商,但拒絶西班牙在設教的要求,當面表面反面方面正面迎面滿面封面地面路面世面平面斜面前面下面四面十面一面洗心革面方方面面面貌面容面色面目面面俱到告西班牙使者:華人到呂宋(菲律賓)經商,“不許生端勒掯”,“苟背約,立遣師問罪”。康熙六至八年(1667~1669年),清廷又兩次派人到灣議撫,鄭經均堅持“照朝鮮事例”,議未成。
康熙十三年(1674年)三月,清駐閩靖南王耿精忠響應平西王吳三桂,舉兵反清。耿精忠遣使到灣,約鄭經會師,許以“全閩沿海戰艦”。鄭經命陳永華留守東寧,自率侍衛馮錫、兵官陳繩武、吏官洪磊等西渡,進駐廈門。耿精忠接報:鄭軍“兵不滿二,船不過百”,又下令照前禁海,斷絶與鄭經往來。鄭經怒,立遣馮錫率師攻同安,接着又連續攻取泉州、漳州和東的潮州。康熙十四年(1675年)正月,耿精忠見鄭經已有三府之地,“兵馬強盛”,又遣使修好。雙方約定,以楓亭為界,“有事相援,無得侵伐”。康熙十五年(1676年)二月,平南王尚之信降於吳三桂,吳三桂檄之信,讓惠州以與鄭經修好。鄭軍遂進東惠州。五月,耿精忠將領馬應麟密通鄭經,示獻汀州。鄭經曾以“業與耿藩修好”而猶豫,終於聽信馮錫等意見,令吳淑督兵取汀州。此事激起耿精忠大怒,耿、鄭交惡。耿精忠部將徐光武見鄭師日逼,遂遣人持書到浙江衢州,康親王納款,促其從速進兵。九月,清師入閩,耿精忠剃待罪,降於清。其駐興化、邵武的部將不降,獻城歸鄭經。鄭經得二府,誤聽洪磊、陳繩武、馮錫之言,以許耀為總督,督師進屯烏竜江西岸,結果在耿軍所導清軍進攻下,迅即潰不成軍。繼而邵武、興化、泉州、漳州相繼失守。鄭經好於康熙十六年(1677年)二月遁廈門。康親王遣人前來議和,鄭經仍持“照朝鮮例”,議不成。六月,劉進忠在潮州降清,劉國軒棄惠州廈門。七月,康親王又遣人議和,鄭經與馮錫、劉國軒會議,馮錫以索四府之地裕餉為議和條件,議又决裂。康熙十七年(1678年)二月,鄭經授劉國軒為中提督,劉國軒有將,鄭師振於漳州,遂取長泰、同安,乘進圍泉州。不久,清軍大舉來援,劉國軒部自泉州退漳州,與清軍大戰於竜虎山,敗績,退保海澄。康熙十九年(1680年)正月,清福建水師提督萬正色率舟師進攻金、廈。鄭經以右武衛林陛督師抵禦,劉國軒部亦自海澄來援,戰皆不利,鄭經率諸將天台兄台灣。其母董夫人見而責之曰:“七府連敗,二島亦喪,皆由汝無權略果斷,不能任人,左右竊權,各樹其。”鄭經無言以對。八月,清貝子賴塔導致一致以致所致大致不致而致興致招致可致之致盡致必致遂致致使致仕致敬致力致命致死致富致之致祭致意致病致谢致于致人致此致用書鄭經,照朝鮮事例,“不剃,不登岸,稱臣入貢,俾沿海生靈永息塗炭”。鄭經書,請如約,請要求留海澄為互市地。福建總督姚啓聖不許,議又擱。
鄭經自敗天台兄台灣,心情抑,不理政事,日近醇酒、婦人。康熙二十年(1681年)正月十八日病卒。
鄭,鄭經長子,生於康熙二年(1663年),鄭經之妾昭娘所生。康熙十八年(1679年),鄭經率師西時,奉命監國,由其嶽父陳永華輔政。鄭年少,但明敏果斷,有乃祖鄭成功之風。在陳永華輔助下,鄭內戢兵民,外給糧糈,治理井井有條,凡事堅持原則,“雖諸父昆弟不少假”。鄭經從大陸敗歸灣,仍委政於陳永華,由鄭監國。翌年(1681年)正月,鄭經欲慶元宵,命居民張燈結彩,鄭聞訊,立即上啓:“偏僻海外,地窄民窮,屢年戰,民不聊生。際茲清人整軍備艦,備東,人心洶涌,何必以數夕之歡,而費民間一月之食?伏乞崇儉,以培元氣,以永國祚。”鄭方正有為,使諸叔及姦邪之人深為畏懼,害怕由其繼位,於己不利。因此,鄭經一死,侍衛馮錫便帶頭以傳聞“監國非藩主(鄭經)真血脈(昭娘抱養之子)”為辭,與鄭經之弟鄭聰等人共謀,收鄭監國之印,殺之。當時鄭衹有衹不過有18歲。
鄭塽,鄭經次子,生於康熙九年(1670年),鄭經之妻和娘所出。康熙二十年(1681年),鄭經死,鄭塽繼承延平王位。因年幼,由其叔鄭聰輔政。鄭聰貪鄙懦弱,諸事皆决於馮錫和劉國軒。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六月,清水師提督施琅督師攻剋澎湖,鄭塽從劉國軒之議,修交印歸清。降清,移住北京,受封為正黃旗漢軍公,卒於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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