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王政時代是指古羅馬在前753年到前509年這一時期,又稱為羅馬王國,伊特魯亞時期。 此時的古羅馬還沒有成為強大的帝國,衹不過是個微不足道的小鎮,尚未建立共和國,是一個傳統的君主國。
王(拉丁語:rex)政時代氏族部落組織尚完整存在,統治階層包括王、元老院、公民大會(Popular Assembly)。來又出現貴族與平民之分。王是由選舉産生的。元老院相當於王的顧問,開始是100人,成員都是貴族,由王指定。
王政時代先有7個王,羅馬歷史(特是蒂托·李維)七個王的陳述屬於半神話,沒有實際的歷史根。
和許多其他同時代的意大利城邦國不同, 羅馬的君主不完全是世襲的。 當一個王去世時,城市就進入一個空位時期。城市由一名臨時執政者統治,臨時執政者將有權提名下一位王的人選。臨時執政者由元老院提名,任期不確定。一旦臨時執政者找到一個王的候選人,他要將這個人選提交給庫亞大會(Comitia Curiata),一個人民的大會。如果這個人選被庫亞大會通過, 元老院將批這個投票。從理論上講,人民選舉出他們領導,但元老院掌控着整個過程。
羅馬的創立
傳說中,羅馬城是最先由第一王羅穆盧斯於前753年建立的,羅馬人相信自己是戰神瑪爾斯,特洛依戰士Aeneid的代。羅穆盧斯和其兄弟瑞摩斯在神話被認為是由狼養大的,而兩人長大羅穆盧斯為命名羅馬城的權力而將瑞摩斯殺死,隨建立以羅穆盧斯命名的羅馬城。羅馬城的建立標志着王政時代的開始。
托斯·奧斯蒂呂斯王時期
在托斯·奧斯蒂呂斯王的時代,羅馬和毗連的城鎮阿爾巴(Alba)經常打仗,使得老百姓飽受困苦。托斯·奧斯蒂呂斯和阿爾巴的國王Mettius Fuffetius下决心要停止爭,但是為决定哪個城市的國王得到最高地位,Mettius Fuffetius提出這樣一個辦法:讓幾個士兵搏,哪個城市的士兵獲得勝利,那個城市的國王將成為最高君主。
恰好,羅馬和阿爾巴兩個地方各有一對三胞胎,而且羅馬的三胞胎(他們被名為Horatii)和阿爾巴的三胞胎(Curiatii)同時出生。因此,托斯和Mettius選這兩對三胞胎作為各自城市的代。
比賽開始不久,兩個Horatii已經死,幸存的那個Horatius幸虧沒有受傷,而Curiatii兄弟一個也沒有死但各個受不同程度的傷。幸存的Horatius裝作逃亡,Curiatii兄弟中他的計追趕他,但因為他們受不同的傷,有的跑得快,有的跑得慢,他們無法同時趕上 Horatius。因此Horatius不必一對三和他們,他分開和每一個打仗,把他們逐一殺掉。
這樣,羅馬獲得Array利,托斯·奧斯蒂呂斯也成為阿爾巴的君主。
塞爾維烏斯·圖利烏斯時期
前578年到公元前534年是塞爾維烏斯·圖利烏斯統治時期,此間,塞爾維烏斯·圖利烏斯推行改革,改革內容包括:
* 將能服兵役的公民按財産分為 5個等級,每個等級提供數目不等的軍事百人隊, 共計193個百人隊。
* 創立百人隊大會,取代庫亞大會的宣戰、選舉、審判權力。193個百人隊,每隊有一票决權。
* 把氏族部落按地區分為 4個。
塞爾維烏斯·圖利烏斯的改革完成古羅馬由氏族Array國的過渡。
盧修斯·塔文·佩時期
傲慢王盧修斯·塔文·佩是塞爾維烏斯·圖利烏斯的女婿,但卻率士兵衝入王宮殺死塞爾維烏斯·圖利烏斯,自己當王,也是最一位王。盧修斯·塔文·佩當政,暴虐無道,公元前510年被羅馬平民驅逐出羅馬,為首的人是盧修斯·尼厄斯·魯特斯,塞爾維烏斯·圖利烏斯的兒子。
羅馬人民决定不再需要王,而是選出兩名最初稱行政長官(Praetores),改名執政官,任期一年。第一任執政官是盧修斯·尼厄斯·魯特斯和盧修斯·塔文·柯拉汀。 公元前509年建立起由羅馬貴族掌權的羅馬共和國。
羅馬王列
羅馬王政時代7個王中前4王是羅馬人公社的軍事首領,3王是伊特拉斯坎人塔文王朝的君主。
羅馬國王
王名 在位 民族
羅穆盧斯(Romulus) 前753年-前716年 拉丁
努瑪·龐皮留斯(Numa Pompilius) 前717年-前673年 薩賓
托斯·奧斯蒂呂斯(Tullus Hostilius) 前672年-前641年 拉丁
安庫斯·瑪爾提烏斯(Ancus Marcius) 前641年-前616年 薩賓
盧修斯·塔文·Array斯庫(Lucius Tarquinius Priscus) 前616年-前575年 伊特魯亞
塞爾維烏斯·圖利烏斯(Servius Tullius) 前575年-前535年 伊特魯亞
盧修斯·塔文·佩(Lucius Tarquinius Superbus) 前535年-前509年 伊特魯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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