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类 解讀中國巫文化時代占筮書:《易經》讀本   》 第62節:二十三《剝》:"碩果"--宇宙生生的種子(1)      臧守虎 Cang Shouhu

  剝:不利有攸往。
  剝:不利於有所行動。
  從人事上說,陰象徵小人,陽象徵君子。五陰進逼一陽,象徵小人進逼君子。小人之勢囂張,君子之勢式微,大有陰霾壓城、衆芳蕪穢的感覺。這種形勢對君子是極為不利的,君子暫時是難以有所作為的,因此說"不利有攸往"。例如,戰國時期的楚國,在楚懷王、楚襄王、上官大夫靳尚、懷王寵姬鄭袖、令尹子蘭等一班昏君、小人同流合污的政治環境中,屈原雖懷滿腔救國之志,屢遭誹謗、猜疑、排擠、迫害,鬱鬱不得志,最後衹能自沉於汨羅江以明志。
  本卦卦象像一張床的形狀,所以初六至六四皆取床象,通過床由下而上被剝蝕比喻陰對陽的步步進逼。
  初六:剝床以足,衊貞,兇。
  初六:剝蝕床到了床腳,不用占問,兇。
  以,及、到。衊,不、沒有。
  陰濕之氣過度使人生病,不利於健康。陰濕之氣生於地,床的作用就在隔離陰濕之氣。床腳是床與地面接觸的部分,初六為第一陰爻,因此取象於床最下部的床腿與之對應。床腿被剝蝕,表明臥室中陰濕之氣過重,所以不用占問就知道其結果是兇。
  六二:剝床以辨,衊貞,兇。
  六二:剝蝕床到了床板,不用占問,兇。
  辨,通"牑",床板。六二爻位高於初六,所以取象於床板。陰濕之氣剝蝕床到了床板,其嚴重性比初六的"剝床以足"又進一步,同樣也是不用占問就知道其結果是兇。
  六三:剝之,無咎。
  六三:剝蝕床,沒有過錯。
  之,聯繫上下文看,也是指床。同樣是床被剝蝕,初六、六二、六四都說"兇",而此爻卻說"無咎",為什麽?結合卦象看,六三雖然被消剝成陰,但它本身以陰爻居陽位,同時又與上九之陽相應,這也就意味着有復陽的可能。一旦時機來到,就可以陰退陽復,所以說"無咎"。《象》說"剝之無咎,失上下也",就是說六三與它之下的六二、之上的六四本來就格格不入,在本質上不是同類。
  六四:剝床以膚,兇。
  六四:剝蝕床到了人的皮膚,兇。
  膚,《說文》解釋說:"膚,皮也。"有人認為是指床面,也有人認為是指人的皮膚。六二中已經說剝蝕床到了床板,所以"膚"理解為人的皮膚,比較符合床象與爻位的對應規律。
  其實,這兩種不同的解釋也並不矛盾。床的作用在於供人休息、睡覺。床面與人身最為貼近,人睡覺時皮膚免不了要與床接觸。床面被剝蝕,睡在上面的人的皮膚自然也會被剝蝕。由剝蝕床進而剝蝕睡在床上之人的皮膚,會導致疾病産生,因此《象》說"剝床以膚,切近災也",那自然是"兇"了。
  六五:貫魚以宮人寵,無不利。
  六五:很多的女人中,宮女因為能夠接近帝王而被寵幸,沒有不利。
  "貫魚"就是成串的魚。東漢畫像石上的"關雎求魚圖"六四爻中已經說到"剝床以膚",圍繞床已經沒有再可以取象的了。所以六五爻辭中切換了物象,以魚象徵、比喻衆陰爻。
  魚是生活於水中的陰類生物,與女人在陰陽屬性上同為陰。又因為魚尤其是雙魚的形狀與女性外生殖器相似,並且魚腹多子,生殖繁衍能力極強,所以在古代文化中,魚成了女人的象徵和比喻。如《詩經·召南·關雎》中雲:"關關雎鳩,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以關雎鳥在河邊捕魚比興君子追求心目中的淑女。又如《詩經·陳風·衡門》中雲:"豈其食魚,必河之魴?豈其娶妻,必齊之薑?"吃魚難道一定要吃河中的魴魚?娶妻難道一定要娶齊國姓姜的女人?也是以魚比喻女人,以吃魚比娶妻。
  魚象徵女人。《剝》卦卦象中五陰一陽,其中五個陰爻象徵衆女,所以六五爻辭又把衆女比做成串的魚。諸陰爻之中,衹有六五與上九爻距離最近,這就好像衆多的女人中,衹有宮女能夠接近君王而受到寵幸一樣。古代的君王,一個人擁有衆多的嬪妃,難以普施雨露。嬪妃能夠沾溉君王的雨露是一件幸事,所以說"以宮人寵,無不利"。如唐朝的武則天,起初衹是一名宮女,因得到李世民、李治兩代君王的寵幸,並最終被李治立為皇后。可以說是"以宮人寵"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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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節:引言:《易經》是一部怎樣的書?(1)第2節:引言:《易經》是一部怎樣的書?(2)
第3節:引言:《易經》是一部怎樣的書?(3)第4節:引言:《易經》是一部怎樣的書?(4)
第5節:《乾》:相時而動的竜精神(1)第6節:《乾》:相時而動的竜精神(2)
第7節:《乾》:相時而動的竜精神(3)第8節:《乾》:相時而動的竜精神(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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