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类 解讀中國巫文化時代占筮書:《易經》讀本   》 第49節:十七《隨》:反抗與鎮壓(2)      臧守虎 Cang Shouhu

  九四:追逐抓獲(了逃亡奴隸),占問兇險。心中誠信,根據道義辨明,有什麽過錯呢?
  在,根據的意思。道,道義。明,"盟"的古字,結盟,如上面所說的"有亡,荒閱"之類的盟約。也有人認為就是辨明、辨清的意思,也能解釋通。
  追逐抓獲了逃亡奴隸,對於奴隸主來說是好事,但為什麽說"貞兇"呢?這是因為,雖然在奴隸逃亡問題上已有"有亡,荒閱"之類的公約在先,但在具體執行過程中,如追捕、遣還奴隸的過程中,奴隸主之間有時仍然不免出現一些誤會、矛盾和摩擦,因此說"隨有獲,貞兇"。但如果彼此之間心存誠信,又以公約為據,雙方的誤會、矛盾終究可以辨明、化解,因此說"有孚,在道以明,何咎?"《象》說"有孚在道,明功也"。
  九五:孚於嘉,吉。
  九五:誠信達到美善的程度,吉。
  誠信是化解矛盾、解决問題的基礎。雖然奴隸主在逃亡奴隸問題上達成一致,彼此間也有一定的誠信,之所以仍然會出現九四爻辭中那種誤會、矛盾和摩擦,說明相互之間的溝通還不夠。彼此間的誠信達到完美、完善的程度,大傢都能夠嚴格地執行公約、配合默契,使逃亡的奴隸各歸其主,奴隸主、貴族們可以皆大歡喜,因此說"吉"。
  上六:拘係之,乃從維之,王用亨於西山。
  上六:捆綁他的雙手,又捆綁他的雙腳,君王用逃亡的奴隸在岐山祭祀。
  拘、係、維義近,都是捆綁的意思。之,指逃亡的奴隸。從,進一步。王,當指周王。亨,通"享",祭祀。西山,當指岐山。
  奴隸們逃亡又被抓回,為防止他們再度逃亡,捆綁一重又一重,正如《象》說"拘係之,上窮也",真可謂是黔驢技窮。周王將其中的一部分逃亡奴隸用作在岐山祭祀祖先宗廟的人牲,這樣做不僅是祭祀本身的需要,同時也可以此來儆戒其他的奴隸。
  "人牲"即用人作為犧牲品、祭祀品,用人牲的祭祀稱作人祭。蘇聯學者剋雷維夫《宗教史》中說:"人祭,不僅在原始宗教中有過,而且在往後發展階段的宗教中也有過,這是宗教史上最黑暗的一頁。"奴隸是主要的人牲之一,商代以前以人作為祭品司空見慣,衹要去河南安陽參觀一下發掘的商代墓葬遺址,就足以令你驚心動魄!周人使用人牲來奠基和祭祀祖先神靈的情況,雖然比商代已經大大減少,但從現有考古發掘來看,也仍然大量存在,如徐良高《中國民族文化源新探》中介紹:"在洛陽北窯村西周遺址中發現過奠基牲和祭祀坑,如2號房址,有十二個奠基坑環坪壁基槽內,共埋人牲7具、馬牲3具、狗牲2具。在同一地點發掘了一座雙墓道大墓,在墓道的兩側有祭祀坑4個,東側人牲坑、羊坑各一個,西側馬坑2個。""見於它處的西周貴族墓中的人牲僅二例:一是陝西寶雞茹傢莊伯墓(M1),人牲1具,在墓道填土中,身首分離。一是河南新鄭縣唐戶村M3,在填土中發現無頭屈肢人架1具。"等等。
  周人的祖先古公亶父率領族人遷居岐山之陽的周原後,周人的勢力迅速發展起來。後來,出於政治、軍事鬥爭的需要,周文王遷都於豐,周武王又建都於鎬。周武王滅商後,周公、周成王又在洛陽建陪都--成周。周人自西嚮東經略發展,都城不斷嚮東轉移,因此自東稱岐山為"西山"。西周一代,岐山之陽的周原作為周人的發祥地、周人祖先宗廟之所在,一直未被放棄,周王常在此活動,這一點被越來越多的考古資料所證實。本爻中所說的"拘係之,乃從維之,王用亨於西山"應當就是周人以奴隸為人牲在岐山祭祖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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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節:引言:《易經》是一部怎樣的書?(1)第2節:引言:《易經》是一部怎樣的書?(2)
第3節:引言:《易經》是一部怎樣的書?(3)第4節:引言:《易經》是一部怎樣的書?(4)
第5節:《乾》:相時而動的竜精神(1)第6節:《乾》:相時而動的竜精神(2)
第7節:《乾》:相時而動的竜精神(3)第8節:《乾》:相時而動的竜精神(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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