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天子晋献贡品,这是一种义务,也是一种地位、身份和荣誉的象征。处于社会最下层的劳动者只有劳动的资格,而没有资格向天子晋献,因此又说"小人弗克"。
九四:匪其彭,无咎。
九四:曝晒那些巫师,没有过错。
匪,"昲"的通假字,曝晒。彭,"尪"(wāng)的通假字,跛脚的男巫。
天不下雨,这在农作物收割、晾晒期间是有利的。但当农作物收晒完毕后,仍然持续干旱无雨,就影响到播种了,因此需要祈天求雨。巫人是沟通人神的专职人员,巫有女巫,有男巫。笼统地说,男巫、女巫皆称巫;具体地说,在女称巫,在男称觋。研究表明:古代巫者往往是由一些残疾人担任。其中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残疾人不能正常地从事政治、军事和其他生产活动;另一方面,残疾本身所造成的生理和心理的异常,又使他们在沟通人神方面具备了常人所没有的能力和优势,如马林诺夫斯基《文化论》中所说:"巫术的超自然性在这里表现于法师的反常性格。残废,半癫,驼背,白痴,双生,神经衰弱,同性恋,性欲反常人物,常常是因为他们性格的不健全而获得法师的资格。"秋浦主编《萨满教研究》中也说:"一般说来,具有下述特征的人有可能承袭萨满或巫师的职务,即患过疾病幸而痊愈的人,包括言行异常的精神病、癫痫病患者,身体或智力不健全、有生理缺陷或畸型体质的人,神经特别敏感而富于幻觉,并以能言善道的人。"
巫人的职责是沟通人、神,因此如遇有灾害,便会被认为在沟通人、神方面的工作不利,所以首先要追究他们的责任。对此,萧兵、叶舒宪《老子的文化解读》中说:"巫师和祭司之所以被奉为'人神',就在于他们掌握着人类通过象征性活动支配和干预自然,从而保证全社会福利的巫术力量。一旦人间遇到自然灾害,如旱灾、洪水、荒年等,人们便认为应由巫师、祭师承担全部责任:或是由于他们操纵自然的活动失败,或是由于他们本人生命力的衰老。"遇到天旱不雨,将巫人放在烈日下曝晒,甚至用火烧,就是追究责任的方式之一。
古代的时候,部落首领往往也就是最大的巫师,因此遇有天灾,部落首领也有责任。《吕氏春秋·顺民》中记载:商代的开国君王商汤在位的时候,曾连续五年大旱不雨,农业没有收成。商汤亲自在桑林祈祷,说:"我一个人有罪,不要连累到其他众人。众人有罪,也由我一身来承担。不要因为我一个人的过错,使上帝鬼神伤害百姓的生命。"于是剪其发,磨其手,以自身作为祭祀品,向上帝祈福。据说,不久之后果然天降大雨,旱情得以缓解。对于同一件事,《淮南子》中的记载略有不同,说商汤"乃使人积薪,剪发及爪,自洁,居柴上,将自焚以祭天"。当然,作为部落首领的商汤这么做,只不过是装装样子而已,剪其发、磨其手不难做到,但是自焚万万是不可能的,因此《淮南子》中也只是说到"将自焚以祭天",而没有下文了。而其他一般的巫师就不一样了,如有必要,不仅要暴晒他们,还可以焚烧他们。本爻"匪其彭"就属于把巫人放在烈日下曝晒的方式。
也有人认为,"尪"未必一定就是巫,而是一种身体畸形、脸面朝天的残疾人。古俗认为,这种人面向天开,天下雨的时候,雨水会流到他的口鼻里,老天哀怜这种人,于是就不下雨了,因而天旱不雨与这种残疾人有关。可是人们要吃饭,不能没有雨,所以遇到干旱,就要焚烧这种称为"尪"的残疾人。
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
六五:其诚信遍至而具威严,吉。
厥,他的。交,俱、全。威,使人敬畏。
诚信是一种美德,是处理人际关系的基础,应大力提倡、广泛施行。但诚信的施行也不是无原则的,如果不分时间、对象,一味地、单向地与人诚信,则诚信就会流于轻信、愚信,反而会被居心叵测之人加以利用而贻害自身。因此,诚信之施应该严肃、认真、庄重,这样才能使人感到恭敬、敬畏,才能够收到好的效果;而"威"又可以使人震慑,抑制他人的欺诈之心,有利于诚信的进一步发挥。二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但是,这里的"威"并不是作威作福,使人畏而远之,而是由于以德服人、对人诚信,使人心悦诚服地生出敬畏之心,是一种平易近人、无须戒备的威严,是《禹夏书·皋陶谟》中"天明威,自我民明威"、《老子》中"民不畏威,则大威至"、《论语》中"望之俨然,即之也温"之类的"威"。这样的"威",正如《象》说:"威如之吉,易而无备也。"又如《正义》中说:"既诚且信,不言而教行,所为之处,人皆畏敬。"对人如此,对天更应如此,在祈天求雨时能保持这样的诚信,易于得到上天的保佑,因此说"吉"。
上九:自天佑之,吉,无不利。
上九:有来自上天的保佑,吉,没有不利。
诚能通天。求雨的虔诚、诚信感动上天,上天因之降下及时雨,农作物可以及时播种,为来年的丰收打下基础,因此说"自天佑之,吉,无不利"。反映了古代农业生产依赖天时、靠天吃饭的局限,同时也反映了无限扩大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唯心思想和对天命的迷信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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