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武王姬发在周文王的诸子之中排行第二,但因为文王的长子早年被商纣王杀戮,因此姬发是事实上的长子。姬发既然继承文王之位为王,又以文王的名义伐纣,从宗法制度上来说,理应由武王"舆尸"。但是武王又是军中的最高统帅,担负着指挥军队的重任,分身乏术,因此只能由"弟子舆尸",负责运载、守护文王的牌位。这样,就出现了"长子"与"弟子"之间在任事上的不当,而这容易使人误认为是"弟子"继承了王位,从而造成对军队指挥权上的模糊、混乱认识,不利于战事,因此说:"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又如《象》说:"弟子舆尸,使不当也。"
上六: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
上六:周王拥有天命,分封诸侯、大夫。不要任用小人。
大君,指周武王;命,指天命。大君有命,就是说周王拥有了天命。开国,分封诸侯国;承家,分封大夫。小人,有才无德之人,与"君子"对言。
武王伐纣,一举推翻商王朝,建立周王朝。周初仍然没摆脱天命说的影响,或者说有意利用天命说为周代商提供依据和借口,把朝代移革、政权交替归于天命意志作用的结果,因此说"大君有命"。战争胜利、国家建立后,论功行赏,分封功臣,根据功劳的大小,或分封为诸侯,或任命为大夫,因此说"开国承家"。夺取政权不易,但巩固政权、治理国家更难,用人得当与否是至为关键的因素之一,尤其不能任用那些有才无德的小人,因此说"小人勿用",《象》说"小人勿用,必乱邦也"。《周书·武成》中载有这样的话:"列爵惟五,分土惟三。建官惟贤,任事惟能。"可与本爻爻辞相互印证。
由上可见,《师》卦爻辞与《周书》中记载武王伐纣前后的一些内容非常相似、相关,这说明《师》卦不是泛泛地谈用兵作战,应该就是武王伐纣的实录。
八《比》:一部古代外交统战大纲
比?
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
比:吉。根据占筮结果看,占问永远有利,没有过错。联合使不安宁的方国归顺,迟来归顺者凶险。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终来有它,吉。
初六:诚信地联合,没有过错。至诚至信使方国归顺,吉。
六二:比之自内,贞吉。
六二:和内部的人进行联合,占问吉。
六三:比之匪人。
六三:与志不同、道不合的人进行联合。
六四:外比之,贞吉。
六四:和外部的人进行联合,占问吉。
九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
九五:光明正大地联合,就像古代君王狩猎,从左、右、前三面驱赶禽兽,任马前的禽兽逃逸,协助围猎的人无须戒备一样,吉。
上六:比之无首,凶。
上六:联盟没有首领,或没有一定的目的,凶。
在古文中,"比"是二人并列的形状,《说文》:"比,密也。二人为从,反从为比。"引申为团结、联合等,这是本卦的主题。
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
比:吉。根据占筮结果看,占问永远有利,没有过错。联合使不安宁的方国归顺,迟来归顺者凶险。
"吉"、"元永贞"、"无咎"等断占之辞,首先从占筮的角度、从总体上肯定和提倡"比"的重要性。
"方"是商周之时对周边一些小国家的称呼。在商周之时,这些周边的小国家经常对商、周入侵、骚扰,是导致商、周不安宁的一个重要隐患,因此当时又将这些小国家称为"不宁方"。商、周之时不断地对这些方国进行武力征讨,如《既济》九三中所说的"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即是。仅是讨伐一个鬼方,就用了三年的时间。可见,要想从武力上征服这些方国实非易事,因此除了武力以外也对这些方国采取团结、联合的怀柔政策--也即"比"。"比"的结果使原来一些不安顺的方国前来归顺,因此说"不宁方来"。"后夫"是指那些最后才来归顺的方国。"后夫"之所以"凶",是因为"后夫"本来就心存观望、没有前来归顺的诚意,后来只是迫于大势不得不来,因此姗姗来迟。像这样的人表面上虽然归顺,但心怀异志,身在曹营心在汉,迟早要背叛而被剪灭、清除,因此说"凶"。"防风氏"可以说就是"后夫之凶"的一个典型例子。据《国语·鲁语》记载:从前大禹招致众神到会稽议事,防风氏迟迟后到,因此被大禹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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