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困蒙,吝。
六四:使蒙昧之人处于困境,危险。
困,使动用法,使……处于困境。不对蒙昧者进行教育、帮助,而使之处于困境,蒙昧者就有可能破罐子破摔、铤而走险,危害他人、危害社会,正如《论语·季氏》中说:"困而不学,民斯为下矣。"《论语·卫灵公》中说:"小人穷斯乱矣。"最终会遭到法律的各种惩罚。造成这样的结局,固然有蒙昧者自身的原因,但作为社会执政者、社会教育者也难辞其咎。《论语·尧曰》中说:"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没有对蒙昧之人进行教育,蒙昧之人由于无知而犯下过错,这时来施加刑法、进行惩治,这是虐待、虐杀;人们的思想行为出现不好的苗头,不能及时地进行规劝、戒止,而坐视他一步一步地继续发展下去,最终铸成大错,这叫做残暴、暴虐。总之,"困蒙"无论对个人、对施政者、对教育者、对社会来说,都不是一件好事,因此占断语说"吝"。
六五:童蒙,吉。
六五:儿童蒙昧,吉。
"童蒙"专指蒙昧无知的儿童。同样是蒙昧,"童蒙"为什么"吉"呢?这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一是儿童虽然愚昧无知,但因为年纪尚幼,还没有危害社会、他人的能力。二是儿童年幼可教,有较大的可塑性,正如《论衡·率性篇》中所说:"譬犹练丝,染之蓝则青,染之丹则赤。"只要从小加以正确的教育、引导,就可以使之成为对国家、社会的有用之材。
上九:击蒙,不利为寇,利御寇。
上九:惩罚蒙昧之人,不宜过度,以防止他们变为强盗为度。
"击"是惩治的意思;"御"是抵御、制止的意思。受教育的对象有素质上的差异,教育方式因之也应多种多样,因人而异,因材施教。除了上面所说的启发、包容等教育方式外,也要有一定的惩罚措施,即"击蒙"。但惩罚的目的归根结底也是为了教育,是为了不使蒙昧者走上极端、变为强盗、危害社会。因此惩罚手段的运用要把握好分寸,掌握适当的尺度,既要防止教育对象为寇作乱,施教者本身又不能过于野蛮、粗暴。否则,施教者本身岂不是先成为"寇"了吗?过于粗暴的惩治手段往往容易使教育对象产生逆反、报复等不良心理,这与教育的目的背道而驰,达不到教育的目的,因此说"击蒙,不利为寇,利御寇"。近年来,报刊屡有因教师、家长对学生进行打骂、体罚而导致学生体残甚至死亡的事件,这种"为寇"式的教育方法应当休矣!
综上,《蒙》卦通过占筮的形式集中地反映了古代的教育原则、思想、方法,其中强调受教育者内在的求知欲望、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提倡"发蒙"、"刑人"、"包蒙"等教育方式,反对"困蒙",主张宽严结合、在惩罚手段的运用上掌握适当的尺度等。这些教育原则、思想、方法,对于现代教育仍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五《需》:"越是难险越向前"宜忌
需?
需: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
需:心中诚信,很通顺,占问吉,利于做大事、难事。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
初九:在郊外等待,耐心长久等待有利,没有过错。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
九二:在河边沙地等待,有小麻烦,最终吉。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九三:在河边泥泞之地等待,引来了强盗。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六四:从家中出来,在护城河边等待。
九五:需于酒食,贞吉。
九五:在酒食旁边等待,占问吉。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
上六:回到家中,有不请而来的三位客人,小心谨慎地应付他们,最终吉。
《需》卦卦象为《乾》下《坎》上,《乾》象征天,《坎》象征水,《乾》下《坎》上表明水在光热的作用下上蒸于天。水气上蒸于天,不会马上成雨,遇冷才会成雨下降,因此需要等待。而卦名"需"就是等待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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