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散文集 》 朱大可精華作品集:記憶的紅皮書 》
迷津與綫索(3)
朱大可 Zhu Dake
衹有猜想綫索起源於對迷津空間的冒險推測,在既定經驗的基礎上建立對未知事物的假說,並且用純粹的日常語言模式加以表述。這是人的工作特點。神拒絶猜想,他僅僅斷言着。而人卻必須抓住假設,藉此嚮未知的空間推進。猜想,這是人的一種生活。
如果亡者(偶爾是逃者)熱衷於指令綫索或地圖綫索,那麽逝者也許會更迷戀於一個猜想的結構。顯然,沒有誰能夠保證猜想的正確性。恰恰相反,在大多數情況下,猜想是註定要失敗的。正是這一方式本身所預設的大量失敗結局,使猜想成為那些綫索中最可疑的一種。但這並不能阻止逝者對它的熱愛。因為惟獨在這一綫索裏,人不求助於外在的事物,並且由於對迷津格局的猜想,我們實現了對自己的猜想。
以這樣一種屬性自我標定的人,從逃遁事務中抽取了部分意識和智慧,投放到對逃遁方式或道路的猜測中去。那些傑出的哲人、宗教大師和烏托邦作傢,除了描繪皈入空間的藍圖之外,也製作一些猜想綫索,藉此導引他們的精神信徒的奔走。我們可以明晰地看到分佈於歷史中的那些思想地圖,它們是馬丁·路德關於確立個人意志的被奴役性的修行指南,是卡爾·馬剋思用暴力推翻路障的嚴厲勸喻,是保爾·薩特對道路選擇的多元性的痛楚斷言。所有這些學說都為它那個時代的遁者提供了有力的幫助,並因此而成為該時代的某種精神特質。
然而,重要的不是該猜想體係對歷史的影響力,而是它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使人擺脫迷津和獲得終極的幸福。這一識別事務充滿了邏輯的難度。這是因為,衡量一條猜想綫索是否使遁者獲益,其間沒有什麽公共的尺度。例如,作為戰後歐洲知識分子的精神旗幟的存在主義哲學,我們根本無法準確地估量它所帶來的福音與災難間的比例。荒謬,就是要求我承認迷津的不可超越性,並且用多元選擇來取消對唯一的道的辨認。這樣一種絶對主義學說,嚮世界提供着反綫索,卻同時又是悲痛的和人道主義的,並且至少為那些在其有限的生命長度內無法獲救的遁者提供了精神治療的方式。在這個意義上,猜想不過是“闡釋”的另一說法而已。
迷者之墓
闡釋,就是用語言和我所欲的形態來設定在所的結構,或者說,就是在一個語詞對象上投入闡釋者的信念模式。在言說的進程中,闡釋者觀照着自身,看見自己走入對象,在它裏面操作着,把那個對象改造為與自己同構的事物。如果這就是猜想的一般性質,那麽所有的猜想都將正確無誤,因為它們毫無例外地成了遁者處理個人迷津的一種必然方式。
正是從猜想的純粹個人和日常經驗化中産生了它的可疑性。遁者在宣稱“我就是我自己的綫索”之後,會聆聽到它的回聲中所包含着的戰慄和猶豫。一個孤寂的人、一個失去了外在信念依據的人以及一個被公共價值所隔離的人,將在難以言喻的失敗感中放棄猜想的權力,重新求助於某個至高無上的指令。牛頓可以為此作證。一個猜想宇宙迷津的大師,在經歷了漫長的智力博弈之後,竟然還要再度嚮神明祈禱,從那裏索取對於迷津的終極指令。
逾越迷津的諸多睏難性,是由老子在兩千年以前早就預言了的,在《道德經》的開頭,老子直截了當地警告說:“道,可道,非常道。”這其實就是企圖嚮我們表明:道,儘管可以逾越,但决非尋常的走法。這樣一個簡單而重大的陳述,卻被漢代經學家所徹底篡義,把它變成有關“道”能否加以談論的問題。如此訓詁的直接後果,是使以後的遁者放棄了針對迷津難度的警惕性,而它的歷史後果,就是把逃遁的行為操作(走之道),轉換成純粹靜態的語言操作(說之道),藉此確立中國文化圓靜格局的最初輪廓。
在這樣的歷史氣氛中,遁者的大量失敗、死亡或懺悔是不可避免的。遁者說,我是短暫的,我夠不着那扇最後的門。對此我們沒有詰難的打算。嚴格意義上的勝利者寥寥可數。他們不僅看見了道的盡頭的高聳的門,而且握住了門的機樞。在這種幸福的背後是失敗的英雄的屍骸以及懦夫們滴落的眼淚。這些事物構成了勝者嚮門逼近的臺階。皈入空間的門僅嚮少數人開放,並要求更多的遁者在道旁而非它的終點消失掉。這種殘酷的邏輯奠定了逃遁運動的成功基礎。
请欣赏:
请给我换一个看看! 拜托,快把噪音停掉!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資料來源】花城出版社 |
|
|
洗腳之歌(1) | 洗腳之歌(2) | 洗腳之歌(3) | 洗腳之歌(4) | 隱士的遊戲面具(1) | 隱士的遊戲面具(2) | 墻的精神分析(1) | 墻的精神分析(2) | 墻的精神分析(3) | 迷津與綫索(1) | 迷津與綫索(2) | 迷津與綫索(3) | 迷津與綫索(4) | 約伯之痛:我們無盡的哀歌(1) | 約伯之痛:我們無盡的哀歌(2) | 靈玉的精神分析(1) | 靈玉的精神分析(2) | 靈玉的精神分析(3) | 靈玉的精神分析(4) | 靈玉的精神分析(5) | 瘟疫、肺癆、薩斯:疾病美學三部麯(1) | 瘟疫、肺癆、薩斯:疾病美學三部麯(2) | 薩斯時代的口罩美學 | 緬懷浪漫主義(1) | |
| 第 I [II] [III] [IV] [V] 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