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 local chronicles分類表
方志地記方言民俗

作品父類: 方志 local chronicles


  方志一詞,起源甚早。《周禮》是一部專載古代設官分職的政典,原先的書名是《周官》。這部書說,古代有五類史官。其中的“外史”職責是“掌四方之志”(《周禮*春官》)。在《周禮*地官》中說得更明確:“涌訓,掌道方志,以詔觀事。”這可能是我國古籍中最早出現的“方志”一詞。
  
  方志,又稱地方志。顧名思義,它是專門記述天下四方之事的志書。我國較早的儒傢經典《周禮》即出現“方志”一詞,而作為志書的方志更是淵源有自。《尚書》就記載了中國上古時代的方域、山川、土質、物産、貢賦,可以認為是中國上古時代的一部全國性的方志。此外出現的《山海經》、《華陽國志》更是其繼承和發展。方志分為兩類:一為全國性的總志,即記載全國各地的疆域嚴格、風俗、物産、城鎮、人物、名勝、古跡和藝文等,如《大元一統志》、《大明一統志》、《大清一統志》;二是地方志,即記載一地(省、府、州、縣、鎮、寺)等的有關上述名目的書,如《畿輔通志》、《山東通志》、《順天府志》、《平定州志》、《錦縣志》、《烏青鎮志》、《黎裏志》、《廬山志》、《靈隱寺志》等。由於年代久遠,以及其他一些原因,東漢以前的方志早已失傳,東漢以後見之於著錄的多稱為“記”、“圖經”等名目,但流傳於世的也較少。宋代以後,“志”漸漸取代了“記”、“圖經”等名稱。明清兩代,由於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重視,方志數量不斷增多,捲帙俞趨浩繁,體製日漸成熟,成為記述一個地區古今事物發展的百科全書。清雍正七年(1729),世宗鑒於全國各地一些新的府、州、縣的不斷涌現,下詔“天下布政司纂修通志”,於是雍正、乾隆之際修方志之風彌漫全國,並使方志達到了繁榮鼎盛階段,對於保存和弘揚中華古老文化,其功甚偉,同時也為方志學的建立準備了條件。清中葉,著名史學家、思想傢章學誠在著述和編修方志過程中,根據自己的修書實踐,又總結了前人修志的成敗得失,建立了方志學。他的名著《文史通義》專門立有篇章,集中闡釋其方志學思想。著名史學家朱士嘉於1935年出版了《中國地方志綜錄》一書的第一版,對保存和介紹中國的方志起了積極的促進作用。目前,全國現存的總志、方志約在八千種左右,這在世界各國中也是獨一無二的。
  
  我國編纂方志的歷史悠久,歷代方志約達萬餘種。江蘇人文薈萃,文化發達,方志有千餘種,約占全國1/8。江蘇和浙江是方志大省。歷史上著名的方志學者也以兩省最多。
  方志應該是歷史學、地理學的新型結合,是地方信息的科學。方志應有強烈的獨立價值和意義。既是一門古老的科學,也是一門賦予新的內容和概念的學科。從這個角度去考查源頭,古籍中許多內容都可能包括進去了。
  
  方志以地區為主,綜合記錄該地自然和社會方面有關歷史與現狀的著作。又稱地志或地方志。有關專載江河湖海、祠廟寺觀、名勝古跡、水利交通的著作,亦可歸入其內。方志種類大體是:①綜合全國情況的有總志和一統志。②地區性方志,如省志、州志、縣志、廳志、鄉土志等。③專志,指山水禪林、寺廟、書院、遊覽勝跡、人物、風土方面的志書。方志起源很早。《周禮·春官》有外史“掌四方之志”的說法。到了西漢和魏晉時期,方志一詞已屢見不鮮。在秦漢魏晉南北朝時期,方志尚處於形成階段。當時,無論是體例內容,方志皆屬地理書,其稱謂亦多為地志、地記。其內容主要記敘地區的方域境界、山川物産、風俗民情。現存的第一部具有比較完整內容的方志書《越絶書》(相傳為東漢袁康所撰),就出現在這個時期。隋唐兩朝,圖經盛行,以志、記為名的方志書也發展起來。所謂圖經,開始多以圖為主,表示疆域、山川、土地,經是圖的說明,是圖的附屬物。隋唐時期,圖經已以經為主,圖反成為輔了,更加接近於後來所說的方志的性質。宋代,以記地為主的方志成為史學的一個分支。至此方志書始體例初備,自成一體。明代的方志比較前朝又有發展,數量和種類都有增加。全國有一統志,各省普遍修總志或通志,省以下的府州縣亦各多次修志。此外還出現了邊關志,以及村鎮志等等。對於志書的性質,明代明確提出屬於史的範疇。清代是地方志的全盛時期,不但種類全、數量多,在體例和內容方面也更加充實完備。清代朝廷多次下詔促令各省修志,修山水寺廟以及園林勝跡的專志也很多,還修關津志、????井志、鄉村鎮裏場坊市裏等志。清末又新出現鄉土志。與清代相比,民國時期方志的編纂,規模要小得多,體例多數亦沿襲舊志,不過也出現了一些新的內容,如註意記載農工商業的生産情況和人們的生活面貌,還增加了各種統計圖表等等。中國的方志,反映地方特點,志書按時修訂,包括內容廣泛,具有較大的可靠性和真實性。保留至今的志書(不包括山水祠廟等專志),約8500多種,其中清代最多,共6000多種,10萬餘捲。方志書除分藏國內各圖書館外,在國外也有不少,亦有散存於私傢的。20世紀80年代以後,中國方志編纂工作由隸屬於國務院的中國地方志指導小組領導,到1995年,全國新出版的地方志已達5000多部。
  
  以方志為研究對象的方志學是研究方志的産生和發展、性質和類別、特徵和功能、編纂理論以及整理和利用的學科。
  

評論 (1)

hepingdao 寫到 (2008-09-06 20:20:24):

  修志偶想
  ◇魏橋
  
  社會主義時期首輪大規模修志起自80年代之初,歷今20餘年;第二輪修志於2000年初先後在各地開展。不少地方兩輪修志在交叉進行,工作十分繁重。回顧首輪修志,經驗豐厚,教訓也不少;展望第二輪修志,信心倍增,睏惑也不少。現將平時所思的問題提出來與師長、同行共同探討。
  
  一、關於志名
  
  關於志名自古以來就有“圖經”、“圖記”、“圖志”、“傳”、“錄”、“乘”、“考”、“志”等等。但隨着時代的前進逐漸化煩為簡統一起來。第一輪修志已將志書名稱大致統一為“志”、“通志”。如各省都有省志、市志、縣志、鄉鎮志等,很少見到其他志名。當然個別的也有。以浙江為例三級志書之外還有《浙江城市圖鑒》、《嘉善圖記》、《永嘉山水圖志》、《楓橋史志》等。考查古今志書的實際狀況,概而言之,主要可分為兩大類,即總志和方志。
  
  “志”通“識”、“誌”是記述的意思。《辭海》的解釋:“方志是一方之志,總志是全國之志,二者雖為地志,但記述範圍不同”。
  
  傳統的志書中屬總志的有《十三州志》、《元和郡縣志》、《元豐九域志》和元、明、清的一統志等。當今正在討論的《中國通志》也屬總志類。
  
  方志是記述一方事物的志書。包括省、市、縣及鄉、鎮、村諸志書。這些志書是帶有通志性的,即全面記述一定範圍內的歷史和現狀的方方面面。其數量最多,此類方志應該說是志書的主體,因此人們常用“方志”來代替整個志書。但嚴格地說《一統志》和《中國通志》並非一個地方的志書,不宜稱為“方志”,而應稱為“總志 ”。概而言之是“志”,是“志書”。當代著名學者譚其驤編《清人文集·地理類匯編》將“總志”和“方志”分成兩個並列的部分。“總志”包括《一統志》等;“方志”包括各地的志書。《四庫全書》也將兩者予以區別。《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公藏方志目錄》均以省為界,不收總志。如《大元大一統志》、《大明一統志》等都未收入。日本國會圖書館出版的《中國地方志總合目錄》也大致如此。可見總志和方志兩者區別是清楚的。而《中國方志辭典》(黃山書社出版)卻未予區別,將《大元大一統志》等歸入“著名方志”類,似屬不妥。當今的志人也不大註意方志與總志的區別。當然在修志史上也有將一個地方的志書稱為“總志”的,如明代《成化河南總志》、《康熙四川總志》等,後來逐步改過來,今天更應捨棄,不再沿用。
  
  在總志和方志兩大門類中,都有通志和專志存在。
  
  專志是對通志而言。歷史上出過大量山水志、輿圖志、古跡志、風土志、文獻志等應屬於專志類。當今《中國煙草通志》應屬於總志中的專志類。《浙江省社會科學志》應屬於方志中的專志。可以預期,隨着時代的前進,專業分工愈來愈細,大量的專志將會因運而生,成為志書中的一個重要方面。
  
  此外還有“合志”,即兩個以上的政區合編為一志。如安徽《泗虹合志》等。當今如果修《長三角通志》也應屬於合志類。
  
  “雜志”,志書除了官修之外,勢必還有私人編纂;內容會涉及更多方面;志書的形式也會更加多樣。修志部門應予支持、指導,不妨將其歸入雜志類,以豐富整個志書的內涵。
  
  二、志書性質
  
  從首輪修志的實踐來看,大傢對志書的性質基本上是明確的,認識也比較一致。可以說是有志書為證。首輪出版的志書大多數是述古記今,全面、係統地反映一定地域範圍內的自然環境、社會、經濟、政治、文化、人物等諸多方面的實際狀況,是嚴謹、樸實的資料性著述。不同於教科書、歷史書、辭書以及宣傳資料、個人學術專著等。這些志書繼承了以資料見長,反映地方特色,又貼近時代,有所創新的特點。當今出版的志書儘管體例不盡相同,有所謂“大篇”、“中篇”、“小篇”、條目體等,但其基本性質——嚴謹、樸實的資料性著述則是一致的。從果追因,說明大傢的認識是相通的。
  
  當然,衆所周知,關於志書的性質古今認識不同,爭論不休。歷史上有“地理說”、“歷史說”、“政書說”、“史地兼有說”等等。當今也有“資料書”、“地情書 ”、“百科全書”、“古今總覽”等等。對這些不同的說法,我認為首先應該求同,尋求大傢能夠接受的共同之處,我看大約有以下幾點:
  
  ①志書應有嚴謹、樸實的資料;
  
  ②志書不是簡單的資料匯編,而是通過“概述”、“小序”和對全書的設計,成為一種著述;
  
  ③志書記述應有一定的地域範圍和一定的對象的限製;
  
  ④志書對歷史和現實的記述,力求完整、係統、翔實;
  
  ⑤志書的審定、出版應有嚴格的程序和規定。
  
  以上諸點在修志人員中認識可能較為一致,應該概要寫入“志書性質”之中。對此,我的建議如下:
  
  “方志性質”是否可改為“志書性質”這樣範圍更廣,可包括方志和總志。
  
  修志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是一項千百年來持續進行的文化建設係統工程。志書的性質是全面、係統、持續地記述一定境域、一定對象的,嚴謹、樸實、科學的資料性著述。
  
  三、志書的功能
  
  志書的性質與志書的功能、讀者對象常常聯繫在一起。志書歷來有“官書”之說,重視為官所用。宋代朱熹上任伊始就嚮當地索看地方志在方志界傳為佳話。毛澤東和中央領導同志到一地常要翻看當地的志書更為方志同行所津津樂道。“治郡國者以志為鑒”,無疑是方志的極其重要的功能。
  
  第二輪修志一方面要通過種種方式爭取領導重視、做到“一納入五到位”;另一方面似要淡化“官書”的提法。因為我們的政府是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人民政府的權為人民所用,情為民所係,利為民所謀,方志當然要為民所用。作為一地的方志,要記載基本地情、地方特色,要記述轉型期間社會方方面面的變化和進步,要反映民間的生生不息和喜怒哀樂,真正做到為人民所歡迎。
  
  對志書的功能,首輪修志概括出六字訣:“存史,資政(治),教化”,為人們所熟知,起到了一定的歷史作用。簡潔的概括難免有不少疏漏。有的地方在六字之外,加上了“交流”二字。現在看來其中還有一個重要疏漏就是未能反映志書可以為科研服務這個重要特點。譬如古代,有顧炎武利用方志以及其他相關資料寫成《天下郡國利病書》120捲。朱彝尊的《日下舊聞》、陸心源的《宋史翼》也是根據地方志資料寫成。當代,有關部門和專傢曾利用方志寫出《中國天象記錄總表》、《中國地震資料年表》、《中國古今銅礦錄》等。很多博士論文都引用了大量地方志資料。隨着時代的進步,方志為科研服務的功能越來越會引起人們的重視。再說領導人執政能力、决策水平的提高,都要建立在科學研究的基礎之上,因此,志書為科研服務的功能應該提到十分重要的地位。
  
  志書怎樣為“官”所用,又為民所愛,充分發揮方志的多用功能。同時從志書實用價值的大小又可反思志書的編纂,促進志書質量的提高。對志辦的功能第二輪修志能否作出新的概括,人們期待着。
  
  四、充分肯定首輪修志的成績
  
  首輪修志最顯著的成果就是編纂出版了遍及全國各地大量各類地方志書。其總數達到5000種,每種志書字數從幾十萬字到數百萬字不等,構建成一座當代宏偉的文化大廈,真是前無古人,洋洋大觀。
  
  我國是方志大國,修編方志源遠流長。歷史上編纂的傳統方志其數量達8500 餘種,占整個中華古籍的1/10。就數量而言第一輪修志遠遠超過歷史上任何一個朝代的修志高峰。據《中國方志五十年史事錄》統計,明代的270年間共修成志書2892種,平均每年10.2種;清朝的267年,修成6000種,平均每年22種。而首輪修志20年間,平均每年達239種。其數量之多確是歷史上任何時期所無法比較的。
  
  以志書的質量和社會影響而言,傳統方志雖為官方所重視,具有較高的實用價值。但學界評價並不高。梁啓超曾說:“方志中十之八九,皆由地方官奉行故事,開局衆修,位置冗員,鈔撮陳案,殊不足以語於著作之林。”(《中國舊志名傢論選》第102 頁,北京燕山出版社)同時,他又指出:“方志雖大半成於俗吏之手,然其間經名儒精心結撰或參訂商榷者亦甚多。”(同上)並列舉可稱者110種。這百餘種方志稱得上是傳統志書中的代表作。社會主義時期首輪修志先後進行全國性的兩次評奬,1993年第一次評奬共評出一等奬164種部,二等奬247部,三等奬 129部;1997年第二次評奬,評出優秀志書51部,榮譽奬志書127部。兩次評奬共評出獲奬志書718部。其中還有不少志書參加了所在的省、市社會科學評奬,獲得了一等和二等奬。大量志書得到了廣泛的使用。總之,就首輪志書的質量和産生的影響而言也超過傳統志書。有的在出版紙質文本之外,還出版了電子版,更受到廣泛關註。
  
  除了編纂新一代志書外,各地註意對當地傳統方志的收集和整理。有的地方一開始修志就提出“舊志還傢”,將歷代修成的志書千方百計一一回收。有的國內已失傳,成為海外孤本,也通過關係復印回來。不少地方還將當地著名的舊志,標點出版,使之廣為流傳。雍正《浙江通志》共800 萬字,內容豐富,這次分15册重新標點,編出索引,出版問世,成為大傢共享的文化資源。對此《新華文摘》全文刊登了該書王鐘翰先生寫的序文,引起了學界的重視。當然,首輪修志也存在不少問題。有的志書資料不足,疏漏較多,雖有用但不夠用;有的差錯,硬傷不少(已專門出版《新方志糾錯百例》一書);也有一些地方志書出版後,機構撤銷,使事業難以為繼。但無論志書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有人將社會主義時期首輪修志稱之為“舊志”,這是不妥當的。
  
  〔作者係浙江省地方志學會會長,編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