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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子 Han Feizi 戰國晚(前280~前233) 韓國

法傢類 Legalism class《韓非子》

是中國戰國時期(前275-前221)著名的哲學家、法傢學說集大成者、散文傢。戰國晚期韓國(今河南省新鄭;鄭韓古國在今天的河南新鄭)人,漢族。原為韓國貴族,與李斯同師苟卿。口吃.。繼承和發展了荀子的法術思想,同時又吸取了他以前的法傢學說,成為法傢的集大成者。多次上書韓王變法圖強,不見用,乃發憤著書立說,以求聞達。秦王政慕其名,遺書韓王強邀其出使秦國。在秦遭李斯、姚賈誣害,死獄中。比較各國變法得失,提出“以法為主”,法、術、勢結合的理論,集法傢思想大成。今存《韓非子》五十五篇。他創立的法傢學說,為中國第一個統一專製的中央集權製國傢的誕生提供了理論依據。

生平簡介

生於周赧王三十五年,卒於秦始皇十四年,戰國時韓國人,出身於貴族世傢,是韓國的旁支公子。他口吃,不善言談,而善於著述。韓非與李斯同是荀卿的學生,他博學多能,才學超人,李斯自以為不如。
韓非雖然師奉荀卿,但思想觀念卻與荀卿大不相同,他沒有承襲儒傢的思想,在戰國末期新形勢下,他順應時代發展的需求,卻“喜刑名法術之學”,並“歸本於黃、老”,繼承並發展了法傢思想,成為戰國末年法傢之集大成者。
韓非生於戰國七雄紛爭之世,在戰國七雄中,韓國是最弱小的國傢,他目睹韓國日趨衰弱,曾多次嚮韓王上書進諫,寄希望於韓王安勵精圖治,變法圖強,但韓王置若罔聞,始終都未采納。這使他孤獨悲觀,大失所望。他從“觀往者得失之變”之中探索變弱為強的道路,寫了《孤憤》、《五蠹》、《內外儲》、《說林》、《說難》等十餘萬言的著作,全面、係統地闡述了他的法治思想,抒發了憂憤孤直而不容於時的憤懣。這些著作流傳到秦國,秦始皇讀了《孤憤》、《五蠹》之後,大加贊賞,發出“嗟乎!寡人得見此人與之遊,死不恨矣”的感嘆。可謂推崇備至,仰慕已極。但秦始皇卻不知這兩篇文章是誰所寫,於是便問李斯,李斯告訴他是韓非的著作。秦始皇為了見到韓非,便急切下令攻打韓國。韓王安本來不任用韓非,在形勢急迫的情況下,於是便派韓非出使秦國。秦始皇見到韓非,非常高興,然而卻未被信任和重用。韓非曾上書勸秦始皇先伐趙緩伐韓,由此遭到李斯和姚賈的讒害,他們詆毀地說:“韓非,韓之諸公子也。今王欲並諸侯,非終為韓不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歸之,此自遣患也,不如以過法誅之。”秦始皇信以為然,就把韓非交給法官審訊。李斯派人給韓非送去毒藥,讓他自殺。韓非想嚮秦始皇自陳心跡,卻又不能進見。秦始皇后來感到懊悔,使人赦免他,韓非已經死了。(見《史記·老子韓非列傳》)從此結束了他冤屈的一生。
韓非的著作,是他逝世後,後人輯集而成的。據《漢書·藝文志》著錄《韓子》五十五篇,《隋書·經籍志》著錄二十捲,張守節《史記正義》引阮孝緒《七錄》(或以為劉嚮《七錄》)也說“《韓子》二十捲。”篇數、捲數皆與今本相符,可見今本並無殘缺。自漢而後,《韓非子》版本漸多,其中陳奇猷《韓非子集釋》尤為校註詳贍,考訂精確,取捨嚴謹;梁啓雄的《韓子淺解》尤為簡明扼要,深入淺出,功力深厚。

法傢思想

法傢是先秦諸子中對法律最為重視的一派。他們以主張“以法治國”的“法治”而聞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論和方法。這為後來建立的中央集權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論依據,後來的漢朝繼承了秦朝的集權體製以及法律體製,這就是我國古代封建社會的政治與法製主體。

法傢在法理學方面做出了貢獻,對於法律的起源、本質、作用以及法律同社會經濟、時代要求、國傢政權、倫理道德、風俗習慣、自然環境以及人口、人性的關係等基本的問題都做了探討,而且卓有成效。

但是法傢也有其不足的地方。如極力誇大法律的作用,強調用重刑來治理國傢,“以刑去刑”,而且是對輕罪實行重罰,迷信法律的作用。他們認為人的本性都是追求利益的,沒有什麽道德的標準可言,所以,就要用利益、榮譽來誘導人民去做。比如戰爭,如果立下戰功就給予很高的賞賜,包括官職,這樣來激勵士兵與將領奮勇作戰。這也許是秦國軍隊戰鬥力強大的原因之一,滅六國統一中國,法傢的作用應該肯定,儘管它有一些不足。

法傢的思想簡略介紹如下:

反對禮製

法傢重視法律,而反對儒傢的“禮”。他們認為,當時的新興地主階級反對貴族壟斷經濟和政治利益的世襲特權,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勞與才幹授予官職,這是很公平的,正確的主張。而維護貴族特權的禮製則是落後的,不公平的。

法律的作用

第一個作用就是“定分止爭”,也就是明確物的所有權。其中法傢之一慎到就做了很淺顯的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積兔於市,過而不顧。非不欲兔,分定不可爭也。”意思是說,一個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對於集市上的那麽多的兔子,卻看也不看。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權已經確定,不能再爭奪了,否則就是違背法律,要受到製裁。

第二個作用是“興功懼暴”,即鼓勵人們立戰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懼。興功的最終目的還是為了富國強兵,取得兼併戰爭的勝利。

“好利惡害”的人性論

法傢認為人都有“好利惡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像管子就說過,商人日夜兼程,趕千裏路也不覺得遠,是因為利益在前邊吸引他。打漁的人不怕危險,逆流而航行,百裏之遠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漁的利益。有了這種相同的思想,所以商鞅纔得出結論:“人生有好惡,故民可治也。”

“不法古,不循今”的歷史觀

法傢反對保守的復古思想,主張銳意改革。他們認為歷史是嚮前發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隨歷史的發展而發展,既不能復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舊。商鞅明確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張。韓非則更進一步發展了商鞅的主張,提出“時移而治不易者亂”,他把守舊的儒傢諷刺為守株待兔的愚蠢之人。

“法”“術”“勢”結合的治國方略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別提倡重法、重勢、重術,各有特點。到了法傢思想的集大成者韓非時,韓非提出了將三者緊密結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製,勢指的是君主的權勢,要獨掌軍政大權,術是指的駕禦群臣、掌握政權、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是察覺、防止犯上作亂,維護君主地位。

法傢思想和我們現在所提倡的民主形式的法治有根本的區別,最大的就是法傢極力主張君主集權,而且是絶對的。這點應該註意。法傢其他的思想我們可以有選擇地加以藉鑒、利用。
治國之道
為了適應新的政治形勢,法傢提出了新的治國之道,如上所述,他們自以為是立於不敗之地的。照他們所說,第一個必要的步驟是立法。韓非寫道:“法者,編著之圖籍,設之於官府,而布之於百姓者也。”(《韓非子·難三》)通過這些法,告訴百姓,什麽應該做,什麽不應該做,法一經公佈,君主就必須明察百姓的行為。因為他有勢,可以懲罰違法的人,奬賞守法的人。這樣辦,就能夠成功地統治百姓,不論有多少百姓都行。
關於這一點,韓非寫道:“夫聖人之治國,不恃人之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為非也。恃人之為吾善也,境內不什數;用人不得為非,一國可使齊。為治者用衆而捨寡、故不務德而務法。”(《韓非子。顯學》)

君主就這樣用法用勢治民。他不需要有特殊才能和高尚道德,也不需要像儒傢主張的那樣,自己作出榜樣,或是通過個人的影響來統治。

韓非子與《韓非子》

韓非子有兩個解釋,一指人物戰國末期韓國的哲學家、法傢學家韓非;二指一本書,是韓非死後後人搜集其遺著,並加入他人論述韓非學說的文章編成的。

韓非(約前280-前233),是戰國末期韓國[今河南新鄭]的貴族,“喜刑名法術之學”,後世稱他為韓非子。有人說他口吃。

他和李斯都是荀子的弟子。當時韓國很弱,常受鄰國的欺凌,他多次嚮韓王提出富強的計策,但未被韓王采納。韓非寫了《孤憤》《五蠹》等一係列文章,這些作品後來集為《韓非子》一書。秦王嬴政讀了韓非的文章,極為贊賞。公元前234年,韓非作為韓國的使臣來到秦國,上書秦王,勸其先伐趙而緩伐韓。李斯妒忌韓非的才能,與姚賈一道進讒加以陷害,韓非被迫服毒自殺。

韓非子註意研究歷史,認為歷史是不斷發展進步的。他認為如果當今之世還贊美“堯、舜、湯、武之道”“必為新聖笑矣”。因此他主張“不期修古,不法常可”“世異則事異”“事異則備變”(《韓非子·五蠹》),要根據今天的實際來製定政策。他的歷史觀,為當時地主階級的改革提供了理論根據。

韓非繼承和總結了戰國時期法傢的思想和實踐,提出了君主專製中央集權的理論。他主張“事在四方,要在中央;聖人執要,四方來效”(《韓非子·物權》),國傢的大權,要集中在君主(“聖人”)一人手裏,君主必須有權有勢,才能治理天下,“萬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製天下而徵諸侯者,以其威勢也”(《韓非子·人主》)。為此,君主應該使用各種手段清除世襲的奴隸主貴族,“散其黨”“奪其輔”(《韓非子·主道》);同時,選拔一批經過實踐鍛煉的封建官吏來取代他們,“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將必發於卒伍”(《韓非子·顯學》)。韓非還主張改革和實行法治,要求“廢先王之教”(《韓非子·問田》),“以法為教”(《韓非子·五蠹》)。他強調製定了“法”,就要嚴格執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貴”“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韓非子·有度》)。他還認為衹有實行嚴刑重罰,人民纔會順從,社會才能安定,封建統治才能鞏固。韓非的這些主張,反映了新興封建地主階級的利益和要求,為結束諸侯割據,建立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傢,提供了理論依據。秦始皇統一中國後采取的許多政治措施,就是韓非理論的應用和發展。

《韓非子》是戰國末期韓國法傢集大成者韓非的著作。

《韓非子》一書,重點宣揚了韓非法、術、勢相結合的法治理論。韓非“法”、“術”、“勢”相結合的理論,達到了先秦法傢理論的最高峰,為秦統一六國提供了理論武器,同時,也為以後的封建專製制度提供了理論根據。
韓非的樸素辯證法思想也比較突出,他首先提出了矛盾學說,用矛和盾的寓言故事,說明“不可陷之盾與無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的道理。值得一提的是,《韓非子》書中記載了大量膾炙人口的寓言故事,最著名的有“自相矛盾”、“守株待兔”、“諱疾忌醫”、“濫竽充數”、“老馬識途”等等。這些生動的寓言故事,藴含着深雋的哲理,憑着它們思想性和藝術性的完美結合,給人們以智慧的啓迪,具有較高的文學價值。

韓非子生活於公元前3世紀,是戰國後期韓國的王族,他口吃,不善言辭卻善著書。

韓非子生活的時代,韓國國勢日益削弱,他出於愛國心,屢次上書韓國國王,建議變法,主張統治者應當以富國強兵為重要任務;但國王並沒有采納。於是,他根據歷史上治國的經驗教訓和現實社會狀況,寫出了《五蠹》、《孤憤》、《內外儲說》、《說林》、《說難》等十餘萬字的政治論文,輯為《韓非子》一書。他的這些論文在韓國不受重視,卻傳到當時的強國秦國,很受秦始皇的喜歡。秦始皇舉兵攻韓國,韓國國王派遣韓非出使秦國求和,秦始皇留下他準備重用,當時任秦國丞相的李斯是韓非子的同學,深知韓非子的才能高過於他,出於嫉妒,於是嚮秦始皇進讒言誣陷他。秦始皇聽信讒言,將韓非子投入監獄並毒死了他。

韓非子的主要著作《韓非子》是先秦法傢學說集大成者的著作。這部書現存五十五篇,約十餘萬言,大部分為韓非自己的作品。當時,在中國思想界以儒傢、墨傢為代表,崇尚“法先王”和“復古”,韓非子的法傢學說堅决反對復古,主張因時製宜。韓非子攻擊主張“仁愛”的儒傢學說,主張法治,提出重賞、重罰、重農、重戰四個政策。韓非子提倡君權神授,自秦以後,中國歷代封建專製主義極權統治的建立,韓非子的學說是頗有影響的。

韓非子的文章說理精密,文鋒犀利,議論透闢,推證事理,切中要害。比如《亡徵》一篇,分析國傢可亡之道達47條之多,實屬罕見。《難言》、《說難》二篇,無微不至地揣摩所說者的心理,以及如何趨避投合,周密細緻,無以復加。

韓非子的文章構思精巧,描寫大膽,語言幽默,於平實中見奇妙,具有耐人尋味、警策世人的藝術效果。韓非子還善於用大量淺顯的寓言故事和豐富的歷史知識作為論證資料,說明抽象的道理,形象化地體現他的法傢思想和他對社會人生的深刻認識。在他文章中出現的很多寓言故事,因其豐富的內涵,生動的故事,成為膾炙人口的成語典故,至今為人們廣泛運用。
是一“實用派”作傢。

韓非子的思想

韓非子師承荀子,但卻提出許多超越儒傢的新觀點,寫下不少偉大著作,是戰國時期法傢的代表。

韓非子通過許多寓言故事,係統地闡明法、術、勢的法製理論。他的著作總結了古代國君的得失,表達了自己的抱負和主張,例如:《孤憤》、《五蠹》、內外《儲說》等。其中《自相矛盾》和《守株待兔》便是有趣的寓言故事。
法傢思想: 
一、天不能决定人事吉兇,人定勝天。
二、人不應該違背自然規律,而要把天當作物類來利用。 
三、國傢要富強,要靠耕戰,耕是搞好農業生産,戰加強戰備。 
四、法治比德治更適合於當時社會,因為社會發展變化了,一切事物也隨之變化,因此具體措施也應改變。
五、法治講求法術、法令,要讓人人皆知,堅决執行。是國君駕馭群臣的方法,是國君至高無上的權力和威勢。
韓非子
作者: 韓非子 Han Feizi
  《韓非子》是中國古代著名思想傢韓非的著作。
  全書分為五十五篇,為法傢集大成的作品。
hán fēi zǐ hán fēi zǐ
  同“韓非”
韓非簡介
  韓非生於周赧王三十五年,卒於秦王政十四年(約前281年-前233年),韓非為韓國公子(即國君之子),漢族,戰國時韓國人(今河南省新鄭)。是中國古代著名的哲學家、思想傢,政論傢和散文傢,法傢思想的集大成者,後世稱“韓子”或“韓非子”。韓非口吃(結巴),不善言談,而善於著述。韓非與李斯同是荀卿的學生,他博學多能,才學超人,思維敏捷,李斯自以為不如。他寫起文章來氣勢逼人,堪稱當時的大手筆。凡是讀過他的文章的人,幾乎沒有不佩服他的才學的。
  韓非師從荀卿,但思想觀念卻與荀卿大不相同,他沒有承襲儒傢的思想,卻“喜刑名法術之學”(申不害主張君主當執術無刑,因循以督責臣下,其責深刻,所以申不害的理論稱為“術”。商鞅的理論稱為“法”。這兩種理論統稱“刑名”,所以稱為“刑名法術之學”),“歸本於黃老”(指韓非的理論與黃老之法相似,都不尚繁華,清簡無為,君臣自正),繼承並發展了法傢思想,成為戰國末年法傢之集大成者。
  韓國在戰國七雄中是最弱小的國傢,韓非身為韓國公子,目睹韓國日趨衰弱,曾多次嚮韓王上書進諫,希望韓王安勵精圖治,變法圖強,但韓王置若罔聞,始終都未采納。這使他非常悲憤和失望。他從“觀往者得失之變”之中探索變弱為強的道路,寫了《孤憤》、《五蠹》、《內外儲》、《說林》、《說難》等十餘萬言的著作,全面、係統地闡述了他的法治思想,抒發了憂憤孤直而不容於時的憤懣。
  後來這些著作流傳到秦國,秦王政讀了《孤憤》、《五蠹》之後,大加贊賞,發出“嗟乎!寡人得見此人與之遊,死不恨矣”的感嘆。可謂推崇備至,仰慕已極。秦王政不知這兩篇文章是誰所寫,於是便問李斯,李斯告訴他是韓非的著作。秦始皇為了見到韓非,便馬上下令攻打韓國。韓王安原本不重用韓非,但此時形勢緊迫,於是便派韓非出使秦國。秦王政見到韓非,非常高興,然而卻未被信任和重用。韓非曾上書勸秦始皇先伐趙緩伐韓,由此遭到李斯和姚賈的讒害,他們詆毀地說:“韓非,韓之諸公子也。今王欲並諸侯,非終為韓不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歸之,此自遣患也,不如以過法誅之。”秦王政認可了他們的說法,下令將韓非入獄審訊。李斯派人給韓非送去毒藥,讓他自殺。韓非想嚮秦始皇自陳心跡,卻又不能進見。秦王政在韓非入獄之後後悔了,便下令人赦免韓非,然而為時已晚。(見《史記·老子韓非列傳》)
  韓非的著作,是他逝世後,後人輯集而成的。據《漢書·藝文志》著錄《韓子》五十五篇,《隋書·經籍志》著錄二十捲,張守節《史記正義》引阮孝緒《七錄》(或以為劉嚮《七錄》)也說“《韓子》二十捲。”篇數、捲數皆與今本相符,可見今本並無殘缺。自漢而後,《韓非子》版本漸多,其中陳奇猷《韓非子集釋》尤為校註詳贍,考訂精確,取捨嚴謹;梁啓雄的《韓子淺解》尤為簡明扼要,深入淺出,功力深厚。
韓非子與《韓非子》
  韓非子有兩個解釋,一指人物戰國末期韓國著名的哲學家、法傢代表韓非;二指一本書,是韓非死後,後人搜集其遺著,並加入他人論述韓非學說的文章編成的。
  韓非註意研究歷史,認為歷史是不斷發展進步的。他認為如果當今之世還贊美“堯、舜、湯、武之道”“必為新聖笑矣”。因此他主張“不期修古,不法常可”“世異則事異”“事異則備變”(《韓非子·五蠹》),要根據今天的實際來製定政策。他的歷史觀,為當時地主階級的改革提供了理論根據。
  韓非繼承和總結了戰國時期法傢的思想和實踐,提出了君主專製中央集權的理論。他主張“事在四方,要在中央;聖人執要,四方來效”(《韓非子·物權》),國傢的大權,要集中在君主(“聖人”)一人手裏,君主必須有權有勢,才能治理天下,“萬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製天下而徵諸侯者,以其威勢也”(《韓非子·人主》)。為此,君主應該使用各種手段清除世襲的奴隸主貴族,“散其黨”“奪其輔”(《韓非子·主道》);同時,選拔一批經過實踐鍛煉的封建官吏來取代他們,“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將必發於卒伍”(《韓非子·顯學》)。韓非還主張改革和實行法治,要求“廢先王之教”(《韓非子·問田》),“以法為教”(《韓非子·五蠹》)。他強調製定了“法”,就要嚴格執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貴”“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韓非子·有度》)。他還認為衹有實行嚴刑重罰,人民纔會順從,社會才能安定,封建統治才能鞏固。韓非的這些主張,反映了新興封建地主階級的利益和要求,為結束諸侯割據,建立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傢,提供了理論依據。秦始皇統一中國後采取的許多政治措施,就是韓非理論的應用和發展。
  《韓非子》是戰國末期韓國法傢集大成者韓非的著作。 這部書現存五十五篇,約十餘萬言,大部分為韓非自己的作品。
  《韓非子》一書,重點宣揚了韓非法、術、勢相結合的法治理論,達到了先秦法傢理論的最高峰,為秦統一六國提供了理論武器,同時,也為以後的封建專製制度提供了理論根據。
  韓非的樸素辯證法思想也比較突出,他首先提出了矛盾學說,用矛和盾的寓言故事,說明“不可陷之盾與無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的道理。值得一提的是,《韓非子》書中記載了大量膾炙人口的寓言故事,最著名的有“自相矛盾”、“守株待兔”、“諱疾忌醫”、“濫竽充數”、“老馬識途”等等。這些生動的寓言故事,藴含着深雋的哲理,憑着它們思想性和藝術性的完美結合,給人們以智慧的啓迪,具有較高的文學價值。韓非的文章說理精密,文鋒犀利,議論透闢,推證事理,切中要害。比如《亡徵》一篇,分析國傢可亡之道達47條之多,實屬罕見。《難言》、《說難》二篇,無微不至地揣摩所說者的心理,以及如何趨避投合,周密細緻,無以復加。
  當時,在中國思想界以儒傢、墨傢為顯學,崇尚“法先王”和“復古”,韓非子的觀點是反對復古,主張因時製宜。韓非子根據當時的形勢情況,主張法治,提出重賞、重罰、重農、重戰四個政策。韓非子提倡君權神授,自秦以後,中國歷代封建王朝的治國理念都頗受韓非子學說的影響。
《韓非子》部分典故
  宋人有沽酒者,升概甚平,遇客甚謹,為酒甚美,縣幟甚高,著然不售,酒酸。怪其故,問其所知閭長者楊倩。倩曰:“汝狗猛耶?”曰:“狗猛則酒何故而不售?”曰:“人畏焉。或令孺子懷錢挈壺甕而往沽,而狗迓而齕之,此酒所以酸而不售也。”
  夫國亦有狗。有道之士懷其術而欲以明萬乘之主,大臣為猛狗,迎而齕之。此人主之所以蔽脅,而有道之士所以不用也。
  宋國有個賣酒的,賣酒器具量得很公平,接待客人態度很恭敬,釀造的酒很香醇,(店鋪門前)酒旗懸挂得很高。積貯很多酒卻沒有人來買,(時間一久,)酒都變酸了。(賣酒的)感到奇怪,不解其中緣故。他嚮同住裏巷且知道這事的老人楊倩打探。楊倩說:“你養的狗兇惡嗎?” 賣酒的說:“狗兇惡,那麽酒為什麽就賣不出去呢?”楊倩說:“人們害怕你的狗呀!有的人打發自己的小孩,揣上錢,拿着壺,前往打酒。但你的狗竄出來咬人,(誰還敢來買酒呢?)這就是你的酒賣不掉最終變酸的原因。”
  國傢也有這樣的惡狗。有才能的人懷着治國的本領想要稟陳(大國的君王),使大國的君王能夠明曉(治國的方略)。那些大臣像惡狗一樣竄出來咬人,這就使國君受到蒙蔽和挾製,因而那些有才能的人不能得到重用
《韓非子》章節
  初見秦第一
  存韓第二
  難言第三
  愛臣第四
  主道第五
  有度第六
  二柄第七
  揚權第八
  八姦第九
  十過第十
  孤憤第十一
  說難第十二
  和氏第十三
  姦劫弒臣第十四
  亡徵第十五
  三守第十六
  備內第十七
  南面第十八
  飾邪第十九
  解老第二十
  喻老第二十一
  說林上第二十二
  說林下第二十三
  觀行第二十四
  安危第二十五
  守道第二十六
  用人第二十七
  功名第二十八
  大體第二十九
  內儲說上七術第三十
  內儲說下六微第三十一
  外儲說左上第三十二
  外儲說左下第三十三
  外儲說右上第三十四
  外儲說右下第三十五
  難一第三十六
  難二第三十七
  難三第三十八
  難四第三十九
  難勢第四十
  問辯第四十一
  問田第四十二
  定法第四十三
  說疑第四十四
  詭使第四十五
  六反第四十六
  八說第四十七
  八經第四十八
  五蠹第四十九
  顯學第五十
  忠孝第五十一
  人主第五十二
  飭令第五十三
  心度第五十四
  製分第五十五
  自勝謂之強。(能夠戰勝自己的人才是強者)
  自見之謂明。(能夠認清自己的人才是明智的)
  舉世有道,計入有計出(做事情要有一定的原則,既要算計得道的,也要算計失去的)
  欲成其事,先敗其事。(事情有時候要做成他卻往往要先敗壞它)
  言無二貴,法不兩適。(除了國君的命令,沒有第二尊貴的言論,國傢的法令不能同時迎合公私雙方)
《韓非子》
  《韓非子
    Hanfeizj
  《韓非子》中國戰國末期思想傢韓非的著作集。《漢
  書·藝文志》著錄55篇,與今本的篇數相同。《韓非子》以
  宋乾道年間的刻本為最古,原刻本已不存。明代的公韓非
  子》刻本較多,其中較重要的有《道翩本、《韓非子遇評》
  本、趙用賢本。現在傳世的為清代據原刻本製出的影鈔、
  影刻三種,即張敦仁影鈔本、吳蠢影刻本、述古堂影鈔本。
  後一種鈔本曾為“四部叢刊”據之影印。倩末主先慎將清
  代各傢註釋收集起來,編成《韓非子集解》,但疏漏較多。
  近代陳奇猷《韓非子集釋》較為詳備,是研究《韓非子》的
  重要參考資料。(參見彩圖插頁第10頁)
  《四庫全書總目》認為,《韓非子》一書,“名為非撰,實
  非非所手定也。”《韓非子》的編者是漢武帝時的光祿大夫
  劉嚮(公元前77~前6)。劉嚮離韓非近百年,對韓非一
  些文章的真偽已難於一一辨明。其中《存韓》篇自篇首至
  “不可悔也”句止,是韓非的《上秦王:弦》,當是本篇的正
  文。以下是李斯的駁議和他《上韓王書》的內容,可能是
  《存韓》篇的附件,後誤入正文。歷史文獻。它直接抄摘了《尚書》、《魯春
  秋》、《晉乘》、《楚禱杌》、《秦紀》中的原文。它所記載的許
  多歷史事件,可以補正現存史書的不足。 (𠔌方)
    
韓非子》中的軍事思想
  《韓非子》中的軍事思想
  Hanfeizi (Book of Hanfeizi),military thought in
    Hanfei刁zhong de iunshi sixiQng
  《韓非子》中的軍事思想〔H。。
  (B ookofHdnfet’zi),military thought in
  中國先秦法傢學派代表作《韓非子》中
  戰爭和軍隊等問題的理性認識。《
  子》,亦稱《韓子》,大部分篇章為戰國
  非所著。韓非(約公元前280一前233)
  國人,好刑名法術之學,多次上諫韓王
  圖強,未被采納。撰文10餘萬言,受
  王威政稱贊。後至秦國,遭李斯等人陷
  死。後人收其遺著,屏入他人論著,纂
  書。今本共20捲,55篇,基本上為西
  嚮校定本。有清王先慎《韓非子集解》
  解本。
  《韓非子》中的軍事思想散見於
  章,主要觀點是:①既主戰又慎戰的迷
  從“當今爭於氣力”的現實出發,摒棄
  智辯之說,主張“明君務力”,“富
  農”,“堅甲厲兵”,奬勵耕戰,用武力
  霸王之業。同時反對“主多怒而好用:
  “無守戰之備而輕攻伐”。②批判戰爭
  上的天命觀和依恃外援的思想,認為“
  鬼神不足舉勝,左右背鄉不足以專戰”,
  諸侯者危其國”,衹有治內圖強,“服
  民心”,才能立於不敗之地。③把“不
  而務法”作為治國、治軍的基本指
  想,提出“以法為教”、“以吏為師”、“
  首為勇”的訓導原則。強調“嚴刑”、
  zl於非韓韓法秦而成劉註篇氰義以硯,、題策特於德思漸重
  《四部叢刊》本《瑋非子》
  罰”、“厚賞”,並做到“刑過不避大g
  善不遺匹夫”。既要“計功而行賞”,
  “程能而授事”,雖有軍功而無智能,
  授官。主張從基層選拔將吏,提出“男
  起於州部,猛將必發於卒伍”,先經
  之試,州部之關”的實際考驗,方能犯
  任。贊同“戰陣之間,不厭詐偽”的
  其軍事認識豐富了中國古代軍事思起
  庫,但也有某些極端之見。
  (張麗
  賞要能必伯重一沁寶
  姿嗯請剛功遠點韭)
    
英文解釋
  1. n.:  Han Feizi
近義詞
韓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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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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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子正宗管子韓非子韓非子譯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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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子·喻老韓非子校註韓非子認為
韓非子全譯韓非子曾對韓非子之前
韓非子二十講韓非子說故事韓非子·說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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